国电电力:国电电力七届四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1-29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四十四次监事
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
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
实到 4 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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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需对原采用
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财政部规定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30)。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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