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关于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6-19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1-46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 国电 S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0 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即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1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 2021-16)。
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首次实施 2021 年股份回购,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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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97,467,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650,397,845 股的比例为 2.53%,回购成交最低价为 2.22 元/股,
最高价为 2.52 元/股,回购均价为 2.4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19,946.22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 2021 年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与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
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 2021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一、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5,039.78 100 1,965,039.78 100
其中:公司股份回购
131,731.16 6.70 181,477.88 9.24
专用证券账户
三、股份总数 1,965,039.78 100 1,965,039.78 100
注:1.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期间,公司实施 2020 年第一次股份回
购 ,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累 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576,928,756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19,650,397,845 股的比例为 2.94%,该部分股份全部暂存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
2.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期间,公司实施 2020 年第二次股份回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0,382,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650,39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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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比例为 3.77%,该部分股份全部暂存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用途
为注销。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 2021 年回购股份总数为 497,467,175 股,将暂存于公司股
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
注销。在回购股份注销之前,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五、后续事项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后续
进展情况,办理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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