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1-01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1-81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债券代码:188139   债券简称:21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880   债券简称:21 国电 S1
债券代码:188343   债券简称:21 国电 02
债券代码:188771   债券简称:21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
事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并购正泰新能源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宁波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并购正泰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51.205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正泰新能源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82)。
    二、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预审核指
南(五)优化融资监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


                                     1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格和条件要求,经认真自查,确认公司
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
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
需求,公司拟注册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逐
项审议,同意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及要素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要素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
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及绿色公司债
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具体
发行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可续期类产品不受前述
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具
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
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
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最终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资产
置换或收购现金对价、偿还有息债务、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运营
资金、项目投资等用途(或前述的各项组合)。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
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
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公司债券满 24 个月之日止。



                               3
    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工作需要聘请相关
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参照市场惯
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预审核指南(五)
优化融资监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
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
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
及担保方案、续期/递延支付利息、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
可续期产品的其他具体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
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
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
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贾彦兵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董事
会获授权人士,并同意授权贾彦兵在前述全部及各项授权范围内处理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
议案》
    七、同意《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同意《关于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 2-4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1-83)。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