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2-0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私有化科环集团及公司 认购春晖环保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同为国 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内资股股东,国 家能源集团持股39.21%,公司持股39.19%。国家能源集团将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北京春晖青云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环保)私有 化并吸收合并科环集团。春晖环保向科环集团H股股东支付现金对价, 收购科环集团H股股份,科环集团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撤回上市地 位。春晖环保收购科环集团H股股份后,春晖环保吸收合并科环集团, 作为吸收合并的对价,春晖环保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公司以增发注册资 本的方式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及公司所持有的全部科环集团内资股。交 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科环集团39.19%股权将置换为持有春晖环保 39.1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将持有春晖环保60.81%股权。 本次交易中,国家能源集团及公司所持科环集团内资股的交 易价格为每股人民币0.8793576元,即春晖环保将按照增发0.8793576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注销1.00股科环集团内资股的比例,分别向国家 能源集团及公司增发股权作为对价。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用于置换春晖 环保增发注册资本的内资股总价为人民币2,089,793,336.40元。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春 1 晖环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置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19.016%股权,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25% 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向公司置入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100% 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福建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100% 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乐东 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海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100% 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宝庆 发电有限公司90.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湖南巫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85.78%股权。公司置出资产权益净资产评估值76.78亿元;国家能源 集团置入资产权益净资产评估值200.20亿元,置入置出资产交易差额 123.43亿元,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国家能源集团。(尾数差由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风险提示:如本次交易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则项目实施存 在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国 家能源集团私有化科环集团及公司认购春晖环保股权的议案》,国家 2 能源集团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春晖环保私有化并吸收合并科环集团。 春晖环保向科环集团H股股东支付现金对价,收购科环集团H股股份, 科环集团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撤回上市地位。春晖环保私有化科环 集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4日科环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www.hkexnews.hk)披露的《联合公告(1)以吸收合并国电科环之 方式由春晖环保对国电科环附前提条件私有化之建议(2)建议撤销 上市及(3)恢复股份买卖》。 春晖环保收购科环集团H股股份后,春晖环保吸收合并科环集团, 作为吸收合并的对价,春晖环保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公司以增发注册资 本的方式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及公司所持有的全部科环集团内资股。国 家能源集团及公司所持科环集团内资股的交易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0.8793576元,即春晖环保将按照增发0.8793576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 注销1.00股科环集团内资股的比例,分别向国家能源集团及公司增发 股权作为对价。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科环集团39.19%股权将置换 为持有春晖环保39.1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将持有春晖环保60.81% 股权。 目前,公司持有科环集团内资股2,376,500,000股,公司在本次 交 易 中 用于 置换春 晖 环 保增 发注册 资 本 的内 资股总 价 为 人民 币 2,089,793,336.40元。本次交易无现金交易,交易价格仅为确定春晖 环保注册资本使用。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春晖环 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杨勤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置 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016%股权,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 3 份有限公司51.025%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向公司置入国家能源集团山 东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100%股 权、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广 东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 权、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海南能 源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有限公司100%股 权、国家能源集团宝庆发电有限公司90.4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湖南 巫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85.78%股权。公司置出资产权益净资产评估值 76.78亿元;国家能源集团置入资产权益净资产评估值200.20亿元, 置入置出资产交易差额123.43亿元,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国家能源 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27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1-55)、《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海控新 能源调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置换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6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1.国家能源集团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267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喜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 万元 4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 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 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 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 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 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 17,880.79 亿元, 净资产 7,361.26 亿元;2020 年营业收入 5,569.43 亿元,净利润 577.40 亿元。 2.春晖环保 名称:北京春晖青云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7FJH9B0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2 层 1201 室 法定代表人:唐超雄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科技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新 能源工程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信息化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春晖环保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设立,目前尚未开展具体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介绍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国家能源集团 为公司控股股东,春晖环保为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春晖环保收购科环集团 H 股股份后,春晖环保吸收合并科环集 团,公司持有的科环集团 39.19%股权将置换为春晖环保 39.19%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科环集团 名称: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9718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1 楼 11 层 1101 法定代表人:陈冬青 注册资本:60637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风力发电;烟气治理;环 保科技技术服务;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新能源工程和设备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厂的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总承包;投资与 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 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科环集团成立于 1993 年 5 月,2011 年 12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科环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6,063,770,000 股,其中 内资股股数为 4,754,000,000 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78.4%;H 股 股数为 1,309,770,000 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21.6%。科环集团主 6 要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 占比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资股 2,377,500,000 39.2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2,376,500,000 39.19% SAIF Partners IV L.P. H股 288,200,000 4.75% 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H股 108,050,000 1.78% 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H股 76,284,000 1.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科环集团全部内资股不存在抵 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科环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5,049,336,000 36,782,730,000 总负债 26,955,426,000 28,638,592,000 净资产 8,093,910,000 8,144,138,000 营业收入 4,725,066,000 15,624,478,000 营业利润 -552,669,000 204,935,000 净利润 -789,074,000 -44,433,000 注:科环集团 2021 年 1-6 月主要财务指标数据未经审计。 2.春晖环保 本次交易标的为春晖环保,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二、关联方 介绍”。 (三) 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为春晖环保私有化并吸收合并科环集团整体交易的一 部分,为保证春晖环保向科环集团全体股东支付对价的一致性,国家 能源集团和公司所持科环集团内资股的交易价格为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 1 港元兑 7 人民币 0.81422 元)计算,与春晖环保向科环集团 H 股股东支付的 H 股每股对价等值的人民币。 本次交易中,国家能源集团及公司所持科环集团内资股的交易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0.8793576元,即春晖环保将按照增发0.8793576元人 民币注册资本以注销1.00股科环集团内资股的比例,分别向国家能源 集团及公司增发股权作为对价。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用于置换春晖环保 增发注册资本的内资股总价为人民币2,089,793,336.40元。 四、《吸收合并换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国家能源集团、春晖环保签署《吸收合并换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国家能源集团 乙方:国电电力 丙方:春晖环保 1.本次交易方案 基于股份价格 0.8793576 元/股,丙方向甲方及乙方分别增发人 民币 2,090,672,694.00 元及 2,089,793,336.40 元注册资本作为吸收 合并对价,换取甲方及乙方所持有的科环集团内资股(其中,甲方持 有内资股 2,377,500,000 股;乙方持有内资股 2,376,500,000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332,222,234.15 元 , 甲 方 将 持 有 丙 方 注 册 资 本 的 60.81% ( 对 应 丙 方 人 民 币 3,242,428,897.75 元注册资本),乙方将持有丙方注册资本的 39.19% (对应丙方人民币 2,089,793,336.40 元注册资本)。 2.本次交易的实施 各方同意共同配合,在协议生效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各 方视情况协商确定的期间实施本次交易,包括: (1)丙方向甲方及乙方寄发体现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且加盖丙 方公章的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 8 (2)修改丙方公司章程; (3)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 备案手续等。 丙方及科环集团截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的合并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甲方、乙方按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予以享有或分担。 3.协议生效条件 (1)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合并相关安排; (2)丙方已向科环集团 H 股股东支付 H 股对价且科环集团成功 撤销其上市地位; (3)乙方董事会批准本次合并相关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科环集团 H 股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难以利用港股平台进行 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难以体现。科环集团退市后可降低上市 相关成本,探索新的发展机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国家能源集团私有化科环集 团及公司认购春晖环保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杨 勤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事前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科环集团 H 股股价长期低于每股净资产,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难 以发挥。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私有化并吸收合并科 9 环集团,科环集团退市后可以探索新的发展机会。在此方案下,国电 电力所持科环集团 39.19%内资股将置换为春晖环保 39.19%股权。 2.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3.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4.本项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 七、风险提示 如本项目协议生效条件未达成,则项目实施存在变更、中止或终 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