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4-2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电电力)通过查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包括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内控、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为 L0022H211000001,原名称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2000 年
10 月 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10 号文批准,神
华财务有限公司正式开业。2020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京银保监复〔2020〕637 号文批准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注册资本:1,25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 2 层 7 单元
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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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
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60.0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比 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
比 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1.71%。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
已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
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
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
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
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
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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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或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
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成了“体系完整、结构
清晰、内容明确、协同一致”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其成为内
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
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公司的
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
范各种风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
持续健康发展,编制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建立、
执行、评价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
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
风险水平进行评估,明确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
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
制制度、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
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
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
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及《流动性风险管理
指引》,对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流动性管理等进行明
确规定,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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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对账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
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
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网
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
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
全性。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
算业务数据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
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
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
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电票承兑
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业务
均经由信贷部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
贷审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续
的提还款业务贷后管理事宜均可以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
求开展,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料也得到了及
时合理地存档和管理。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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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决策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
链和资金链分离、风险管控独立。
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
严格执行。财务公司资金部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务
台账,按季度与财务部门进行对账,确保帐实相符,保护财
产安全。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
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
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门针
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有效防范操作
风险。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
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
建议。
5.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部门是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重要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对
内部控制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
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
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
信贷业务方面,一方面审慎控制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
合理调配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将资金引导流向骨干企业和经
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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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持续跟进处僵治困政策要
求和工作进展,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款企业
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
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质
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
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
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建
立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
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
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物理与环境安全、网
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项控制措施。
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
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
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帐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
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局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
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了权责分配
和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
学合理。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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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 60.73 亿元,同业款项 185.10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
存款 1,203.38 亿元。2021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29.98
亿元,实现利息收入 29.5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7.70 亿元,
实现税后净利润 21.13 亿元。主要财务数据请详见下表:
项目 单位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百万元 2,998 2,196
利润总额 百万元 2,770 1,318
净利润 百万元 2,113 1,020
项目 单位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百万元 143,734 105,607
负债合计 百万元 120,427 83,136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23,307 22,471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
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
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
管理、信贷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
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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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1年
12月末,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监管指标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15.65%
2 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 4% 0%
3 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 5% 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 +∞(无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4
于 100% 类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 +∞(无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5
于 100% 类贷款)
6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37.36%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不得高于
7 0.07%
20%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
8 50.01%
得高于 70%
9 拆入资金比例不得高于 100% 0%
10 担保比例不得高于 100% 28.54%
(四)其他事项
2021年1-12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
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
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
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对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在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余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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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303.72万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27,213.84万元,
在财务公司存款占比 97.69%;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
1,822,500万元,在其他行贷款余额16,496,250.80万元,公
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占比9.95%。
2021年度,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
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
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
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
监管。截止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
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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