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26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2-2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
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
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知悉本
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
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
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
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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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
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
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
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
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
到行政处罚、2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泽敏
谢泽敏先生,大信管委会执行副主席,总裁,合伙人。199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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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
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兼职情况:担任中国企
业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
任。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晨起
石晨起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
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10 余年。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冯发明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
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
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
定。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8 万元,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30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中审众环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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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认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审众环
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
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审众环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中
审众环、大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
异议。中审众环、大信将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履行外
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大信具
备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审计相关工作,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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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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