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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9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2-2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号)(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
售)的会计处理。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1月1
日起执行上述解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
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
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
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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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解释所称“测试固定
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指评估该固定资产的技术和物理性能是否达到
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对外出租或用于管理等标准的活动,不包括评
估固定资产的财务业绩。
    4.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
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
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
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
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
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
期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解释
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
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
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会计政策进

                               2
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新政策。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新政策。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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