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2-2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
会〔2021〕35 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公司应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此解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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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新政策。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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