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8-2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通过查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业务和
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原名称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2000年10月4日,经中
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10号文批准,神华财务有限公司正式
开业。2020年9月22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
管局京银保监复〔2020〕637号文批准,神华财务有限公司更名
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批准换发了《金融许可证》,金融许
可证编号为L0022H211000001。财务公司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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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3层7单元301、302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
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
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
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60.00%;中
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比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占比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86%;国
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占比1.71%。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设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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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
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
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
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
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基本建成了“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内容明确、协
同一致”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其成为内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
度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
度,设立对其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公司各项经济
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各种风
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编制了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
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各部门在其职责
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
明确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
制定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作业标准
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
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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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结算管理办法》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对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流动性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
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的《结算管理办法》《客户对账
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
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
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
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每日营业终
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自动导入财
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
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公
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电票承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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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业务均经由信贷
部审核、风控部风险合规审核、贷审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人
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续的提还款业务贷后管理事宜可以按照
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相关文件资
料也得到了及时合理地存档和管理。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研究
和决策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链和资金
链分离、风险管控独立。
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的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
执行。财务公司资金部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务台账,按
季度与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
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
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门针对财务公司的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
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对内部控制中的
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
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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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部门是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风险
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重要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对内部控制
活动进行风险评估。
信贷业务方面,一方面审慎控制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合理
调配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将资金引导流向集团骨干企业和符合集
团战略发展的经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方面进一
步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持续跟进处僵治困
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款企
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对
性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
于可控区间。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于2018年1月正式全面上线投运。信
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
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
业务系统帐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
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
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了权责分配和职
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
并将授权审批纳入了其《内部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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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6.68亿元,同业款项339.21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590.57
亿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9.0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5.61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2.02亿元。主要财务数据请详见下
表:
表1 :
项目 单位 2022年1~6月 2021年1~12月
营业收入 百万元 1,901 2,998
利润总额 百万元 1,561 2,770
净利润 百万元 1,202 2,113
表2 :
项目 单位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百万元 184,047 143,734
负债合计 百万元 159,541 120,427
所有者权益 百万元 24,506 23,307
注:上表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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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
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
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未
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管理、信贷业务、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2年6月
末,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监管指标 于2022年6月30日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13.56%
2 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 0%
3 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0%
+∞(无关注次级可疑
4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损失类资产)
+∞(无关注次级可疑
5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
损失类贷款)
6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56.10%
7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不得高于20% 0.06%
8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63.46%
9 拆入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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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担保比例不得高于100% 30.01%
(四)其他事项
2022年1-6月,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
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
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
在安全隐患。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情况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在 财 务 公 司 存 款 余 额
1,613,269.60万元,贷款余额2,133,574.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2022年上半年,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
资理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
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财务公司制订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金融服务协议》
约定的资金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
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交定期财务报
告,供公司评估其业务与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可立即启
动应急处置程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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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风险评估意见
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
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截止目前,
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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