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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06-02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证券代码:600796         编号:临 2011—01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
●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6
月 2 日上午 9︰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
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108,903,6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3%。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单莉莉、刘辉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高云跃主持,经出席会议股东的认真审议,并以
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改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27,400.1949万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30,140.2144万元人民币。
    2、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二十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7,400.1949万股,均为
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0,140.2144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情况:赞成 108,903,622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单莉莉、刘辉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