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14—00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将所持有的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40%股权,以11,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20%、海宁纺织机械厂20%。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分别与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 嘉”)、海宁纺织机械厂(以下简称“海宁纺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 公司持有的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中远”)40%的股权以 1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其中20%股权以5,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远嘉投资有 限公司,20%股权以5,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宁纺织机械厂。 本次股权转让经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扬州中远任何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把主业做大做强,更 优化配置公司整体资源。 2、本次交易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1 本次交易生效尚需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563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563室 法定代表人:宋光曙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园林 绿化工程,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宋光曙持股70%,沈志红持股30%。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上海远嘉近三年来业务稳定发展, 财务状况较好。 3、上海远嘉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任何关系。 4、上海远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65,695,400.84元,净资产: 40,326,017.18元,净利润:11,876,601.9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对方:海宁纺织机械厂 名称:海宁纺织机械厂 企业性质:股份合作制 注册地: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22号 主要办公地点: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22号 法定代表人:莫军 注册资本:叁仟叁佰零陆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纺织机械及机电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加工及安装、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 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宁纺织机械厂职工持有82.67%股权,海宁市二轻 工业合作联社持有17.33%股权。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海宁纺机近三年来主营业务稳定 发展,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资产状况良好。 3、海宁纺机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任何关系。 4、海宁纺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304,926,289.3元,净资产: 137,622,800.11元,营业收入:200,297,602.39元,净利润:23,190,775.63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40%的股权。 2、本次转让的扬州中远4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二)、扬州中远的基本情况 1、扬州中远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2500 41.6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400 40.00 海宁纺织机械厂 800 13.33 周永明 300 5.00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地下停车位租赁、汽车租赁、设备 租赁。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8日 注册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319号中远欧洲城二期会所B区 3 2、扬州中远的财务状况 扬州中远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3 年 11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93,064,566.27 695,899,046.52 负债总额 650,053,590.62 439,539,071.48 资产净额 243,010,975.65 256,359,975.04 营业收入 122,070,753.00 253,007,623.00 净利润 41,282,265.65 31,708,191.51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3、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扬州中远股权交易出具了(天健审[2013]6281 号)《扬州市中远房产有 限公司 2013 年 1-11 月审计报告》。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以扬州中远截止 2013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243,010,975.65 元为依据,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扬州中远 4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1,800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交易价格 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丙方):海宁纺织机械厂 交易价格:甲方同意以现金 11,800 万元将其在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拥有的 40%股权转让给乙方、丙方,其中 20%股权以 5,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乙方,20%股权以 5,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2、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经商定在协议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丙 方各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0%(即 1,770 万元,大写壹仟柒佰柒拾万元整); 在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各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0%(即 1,770 万元,大写壹仟柒佰 4 柒拾万元整);在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各付清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即 2,360 万 元,大写贰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3、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自累计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60%(即 3,540 万元,大写叁仟伍佰肆拾万元整)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办理 股权过户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5、违约责任:(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全面履行其 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股权价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迟 部份价款的 0.5‰支付滞纳金。 (二)上海远嘉、海宁纺机最近三年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其财务 状况和双方的协议安排,该交易款项可以按时收取。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该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此次股权转让,是为了更好地把主业做大 做强,更优化配置公司整体资源。 2、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可获得投资收益约 2,900 万元。将更优化 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转让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40%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2013 年 1-11 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13]628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 日 5 ●报备文件 (一)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