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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关于转让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4-03-01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14—00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将所持有的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40%股权,以11,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20%、海宁纺织机械厂20%。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分别与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
嘉”)、海宁纺织机械厂(以下简称“海宁纺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
公司持有的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中远”)40%的股权以
1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其中20%股权以5,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远嘉投资有
限公司,20%股权以5,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宁纺织机械厂。
    本次股权转让经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扬州中远任何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把主业做大做强,更
优化配置公司整体资源。
    2、本次交易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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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生效尚需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563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563室
   法定代表人:宋光曙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园林
绿化工程,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宋光曙持股70%,沈志红持股30%。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上海远嘉近三年来业务稳定发展,
财务状况较好。
   3、上海远嘉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任何关系。
   4、上海远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65,695,400.84元,净资产:
40,326,017.18元,净利润:11,876,601.91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交易对方:海宁纺织机械厂
   名称:海宁纺织机械厂
   企业性质:股份合作制
   注册地: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22号
   主要办公地点: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22号
   法定代表人:莫军
   注册资本:叁仟叁佰零陆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纺织机械及机电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加工及安装、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
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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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宁纺织机械厂职工持有82.67%股权,海宁市二轻
工业合作联社持有17.33%股权。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海宁纺机近三年来主营业务稳定
发展,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资产状况良好。
    3、海宁纺机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任何关系。
    4、海宁纺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304,926,289.3元,净资产:
137,622,800.11元,营业收入:200,297,602.39元,净利润:23,190,775.63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40%的股权。
    2、本次转让的扬州中远4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二)、扬州中远的基本情况
    1、扬州中远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2500             41.6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400             40.00
 海宁纺织机械厂                            800              13.33
 周永明                                    300              5.00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地下停车位租赁、汽车租赁、设备

租赁。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8日

   注册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319号中远欧洲城二期会所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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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扬州中远的财务状况
    扬州中远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3 年 11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93,064,566.27         695,899,046.52
 负债总额                    650,053,590.62         439,539,071.48
 资产净额                    243,010,975.65         256,359,975.04
 营业收入                    122,070,753.00         253,007,623.00
 净利润                       41,282,265.65          31,708,191.51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3、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扬州中远股权交易出具了(天健审[2013]6281 号)《扬州市中远房产有
限公司 2013 年 1-11 月审计报告》。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以扬州中远截止 2013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243,010,975.65 元为依据,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扬州中远 4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1,800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交易价格
   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丙方):海宁纺织机械厂
   交易价格:甲方同意以现金 11,800 万元将其在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拥有的 40%股权转让给乙方、丙方,其中 20%股权以 5,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乙方,20%股权以 5,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2、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经商定在协议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丙
方各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0%(即 1,770 万元,大写壹仟柒佰柒拾万元整);
在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各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0%(即 1,770 万元,大写壹仟柒佰


                                      4
柒拾万元整);在 2015 年 3 月 31 日前各付清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即 2,360 万
元,大写贰仟叁佰陆拾万元整)。
   3、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自累计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60%(即 3,540
万元,大写叁仟伍佰肆拾万元整)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办理
股权过户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5、违约责任:(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全面履行其
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股权价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迟
部份价款的 0.5‰支付滞纳金。
   (二)上海远嘉、海宁纺机最近三年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其财务
状况和双方的协议安排,该交易款项可以按时收取。
   五、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该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3、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此次股权转让,是为了更好地把主业做大
做强,更优化配置公司整体资源。
   2、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可获得投资收益约 2,900 万元。将更优化
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转让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40%股权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2013
年 1-11 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13]628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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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备文件
  (一)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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