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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关于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的补充公告2014-12-23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14—04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和 201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以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中远”)
股权交易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 201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持有扬州中远 40%股
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97,204,390.26 元,同意以 11,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扬州市
中远房产有限公司 40%股权,其中 20%股权以 5,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远嘉
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以 5,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宁纺织机械厂,详见公司
临 2014-007 和临 2014-010 公告。
    扬州中远于 201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4 年 6 月末
扬州中远 6,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20,000 万元的
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持有 40%股权,可分得现金红利 8,000 万元。
    根据以上扬州中远股利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持有扬州中远 40%股权的净资
产变动为 17,204,390.26 元。经各方协商,同意根据股利分配方案,公司持有的
扬州中远 40%股权转让价格调整为 3,800 万元,并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交易价格
   协议主体:
   转让方(甲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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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乙方):上海远嘉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丙方):海宁纺织机械厂
   交易价格:由于甲方可分得扬州中远公司现金红利 8,000 万元,甲方同意将
其拥有的 40%扬州中远股权转让价格由现金 11,800 万元调整为 3,800 万元转让
给乙方、丙方,其中 20%股权以 1,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20%股权以 1,9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
   2、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乙方、丙方分别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已向甲方支
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1,900 万元,总计 3,8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3、股权过户:甲、乙、丙三方股权过户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在 2014 年
9 月 15 日已办理完毕。
   4、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本协议作为双方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的补充,凡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在甲、乙、丙
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以上扬州中远股利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取得现金红利 8,000 万元,公司持
有扬州中远 40%股权转让后,取得股权转让款 3,800 万元。上述事项对公司处置
扬州中远的股权取得的收益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
   2、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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