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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4-1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的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届    次               议      题
                                       1、《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
                                       要》;
                                       3、《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13 日    2015 年第 1 次   4、《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5、《关于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公司2015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
                                       划》。
2015 年 8 月 25 日    2015 年第 2 次   1、《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
                                       要》;
                                       2、《关于为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7 日   2015 年第 3 次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除上述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在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还
组织了两次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会。
   1、2015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见面

会,对公司未经审计的 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年审注册会
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
    2、2015 年 4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见面
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的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讨论、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了明
确的审议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上市后一
直聘用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5 年度
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2014年度审计费为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34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缺陷。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有效的协调工作,履行了
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
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
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
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