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2016-04-1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
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和表决情况
2015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姓 是否连
本年应
名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李鸣杰 5 5 0 0 0 否 1
裘娟萍 5 5 1 0 0 否 1
潘煜双 5 5 0 0 0 否 1
全体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均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投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等有关
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
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了表决权。我们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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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对外
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其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
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经 201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公
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薪酬
方案》,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考核,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相关制度,所披露的薪
酬收入情况真实。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会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
审计任务。我们认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有关承诺需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5年,公司全年共披露20份临时公告,4份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没有受监管
部门批评或处罚的情况。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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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根据基本
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
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
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
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
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运作规范,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年报审议与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依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规程》规定,在公司年度
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高管及相
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
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会议,参与了年报审
计各个重要阶段,确保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
四、 其他事项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作用,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李鸣杰 裘娟萍 潘煜双
201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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