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12-07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17—028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党组织在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作用,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
地位,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2017 年12 月6日,公司八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号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1 第一章第一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法》)、 《中国共产党党章》
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
2 第一章第二条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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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 公司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
协调小组 1993(41)号文件批 协调小组 1993(41)号文件批
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 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
浙江省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993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993
年 10 月,公司按照《公司法》 年 10 月,公司按照《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并在 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并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
册登记,取得 3300001000730 册登记,取得 3300001000730
号营业执照。2010 年 7 月,因 号营业执照。2010 年 7 月,因
公司变更登记相关事项,营业 公司变更登记相关事项,营业
执 照 号 变 更 为 执 照 号 变 更 为
330000000051386。 330000000051386。2016 年 9
月,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1429396622。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
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第三章第二十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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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第九十七条 公司应坚持
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根据《中
增设第五章党
4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委
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浙江钱
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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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
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
政治核心,公司其他法人治理
主体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
(一) 公司党委要保证监
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
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彻执
行,对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
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研
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公司党委
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
织、纪律、制度建设,领导公
司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二) 公司党委与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做到权责
边界明确,实现体制机制无缝
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
司治理机制;坚持和完善“双
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
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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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
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三)公司设立党务工作
部门,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他人员编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公司管理费
用列支。
第五章第三节董事会第一 第六章第三节董事会第一
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 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五章第三节
5 对股东大会负责。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经理
董事会
层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
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除上述修订、补充条款外,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章节
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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