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生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19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0—04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和九届二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九届二次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并要求
1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
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
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
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
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且满足“一揽子交易”等条件时,应当合并为
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
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
入。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
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
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
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 2017 年 7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2
号),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列报
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无重大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
项目 按原收入准则列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按新收入准则
示的账面价值 增加额 列示的账面价
重分类 值
预 收 账 3,203,222.39 -3,203,222.39
款
合 同 负 3,203,222.39 3,203,222.39
债
母公司报表
项目 按原收入准则列 重分类 重 新 计 量 增 按新收入 准则
示的账面价值 加额 列示的账 面价
值
预 收 账 3,199,144.66 -3,199,144.66
款
合 同 负 3,199,144.66 3,199,144.66
债
三、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 、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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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1、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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