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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600796            证券简称:钱江生化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 178 号钱江大厦

   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2,579,8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4.03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启东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将林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海宁东

   山热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1,249,194       98.7027     1,330,700      1.297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控 股子公 司        100      0.0075     1,330,       99.9925      0          0.0000
         海 宁光 耀热电 有                               700
         限 公司 收购控 股
         子 公司 海宁东 山
         热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以上议案对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闫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