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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1—01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
     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股东按股权比例为其 4.9 亿元固定资产项目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 55%的比例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2.695 亿
    元担保,担保分批次实施,本次担保金额为 1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75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光耀热电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占其注册资本的 55%,为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钱江生化”)的控股子
公司。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欣天然气”)持有占其注册资
本的 25%,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塘投资”)持有占其注
册资本的 20%。主要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暖服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
     因光耀热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向恒丰银行有限公司嘉
兴海宁支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的“海宁光耀天然气分布能源项目 1
号、2 号能源站项目”固定资产项目授信已获批 4.9 亿元,期限 10 年,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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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为光耀热电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 55%的比例提
供不超过 2.69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恒丰银行按放款条件,首次拟对本项目放款 2 亿元,期限 10 年,利率
按 10 年期基准利率 4.95%上浮 6%,按照光耀热电股东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原则,
钱江生化提供担保本金 11,000 万元,新欣天然气提供担保本金 5,000 万元,钱
塘投资提供担保本金 4,000 万元。
   2、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
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向恒丰银行申请的用于建设海宁光
耀天然气分布能源项目 1 号、2 号能源站项目的 4.9 亿元固定资产项目授信,股
东按股权比例为其供担保。公司按持股 55%的比例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2.695 亿
元担保,担保分批次实施,本次担保金额为 11,000 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8AY4Q36
    注册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光耀村李家桥 17 号
    法定代表人:叶启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机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供暖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光耀热电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64,101,790.26
元,负债总额为 66,086,615.16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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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总额 21,086,615.16 元,净资产 198,015,175.10 元,2020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108,427,381.96 元,实现净利润-2,817,261.87 元。
    光耀热电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占其注册资本的 55%,为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新欣天然气持有 25%、钱塘投资持有 2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生时以具体签订的相关协
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
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向恒丰银行申请
的用于建设海宁光耀天然气分布能源项目 1 号、2 号能源站项目的 4.9 亿元固定
资产项目授信,股东按股权比例为其供担保。公司按持股 55%的比例为其提供总
额不超过 2.695 亿元担保,担保分批次实施,本次担保金额为 11,000 万元。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
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光耀热电资信良好,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行为能够保证该公司分布式能源项目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
    2、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7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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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4.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为 2,75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报备文件:
      1、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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