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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华新水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0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0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26 号
   华新大厦 B 座 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22,612,62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62,184,97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460,427,6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1334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1.155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1.978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
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家兴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骞先生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60,614,870 99.8178           28,600    0.0033 1,541,500          0.1789
   H股          459,947,201 99.8957          480,453    0.1043              0            0

普通股合      1,320,562,071 99.8450          509,053    0.0385 1,541,500          0.1165
   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选
                                                    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 Martin Kriegner   1,313,627,205          99.3206          是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菁、梅梦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