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須予披露交易 - 收購目標公司股權的進展情況2023-04-0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HUAXIN CEMENT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55)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目標公司股權的進展情況
茲提述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的公
告(「過往公告」),内容有關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收購Oman Cement Company SAOG
(「目標公司」)59.58%股權的交易。除另有規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過往公
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如過往公告所載,買方(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與賣方(獨立第三方)簽署股份買賣
協定(「SPA」),買方已有條件同意收購,而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目標公司59.58%
股權,總代價約為美元1.931億元。交割完成後,應根據經審核的交割財務報表淨
現金和運營資金修正交割對價(「對價調整」)。
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買方根據SPA條款約定,將接收標的股權的權利轉讓
給買方在毛裏求斯共和國註冊的全資子公司Abra Holdings Ltd.(「Abra」)。
1
董事會欣然宣布,本次交割已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完成,本公司現通過間接全資
子公司Abra持有目標公司59.58%股權,目標公司的財務業績併入本公司的財務帳目
內。
如過往公告所載,買方(通過Abra)與賣方目前正在就交割對價進行修正,其後Abra
將向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發出要約收購。
股東與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徐永模
主 席
中 國湖 北 省武漢 市
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葉青先生(總裁)及劉鳳山先生(副
總裁);非執行董事徐永模先生(主席)、Martin Kriegner 先生、羅志光先生及陳婷
慧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灌球先生、張繼平先生及江泓先生。
*僅供識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