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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4-24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3-01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2 年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 点整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杨桥路 118 号宏杨新城建福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期限:半天
     (五)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13 年度信贷计划》
     9、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担保计划》
     10、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能源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


                                     1
       13、审议《关于收购福建省三达水泥有限公司的议案》
       14、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7、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1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报告)第 1 项至 11 项及第 17 项、18 项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3 月 19 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应报告。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 201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律师及其他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八)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3、外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等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3 年 5 月 9-14 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5、登记地点:福州市杨桥东路 118 号宏杨新城建福大厦十九层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617751
        传    真:0591-88561717
        联 系 人;林国金


                                      2
          邮    编:350001
          (九)其他事项:本次会议期间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
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加盖章)注 1: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注 2:

 序                                                                     同    反   弃
                                       审议事项
 号                                                                     意    对   权
  1      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信贷计划》
  9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担保计划》
 10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向能源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
 13      审议《关于收购福建省三达水泥有限公司的议案》
 14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7      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3
 18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单位的,需由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
位公章;
      注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应在审议事项相应的方框中打“√”表
示指示的表决意见,并在其他两个方框划中“—”。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
或多项表决意见。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
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表决意见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
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个的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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