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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3-09-2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网:http://www.sse.com.cn/)




 会议时间:2013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9 点整

会议地点:福州建福大厦 19 楼本公司会议室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郑盛端董事长                会议日期:2013 年 10 月 21 日
顺序                  议             案                    发言人
  1    推选投票监票人、计票人                              主持人
  2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胡继荣
  3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蔡宣能
  4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郑新芝
       关于子公司海峡水泥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
 5                                                         髙   嶙
       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
 6     股份总数;宣布第 5 项议案关联股东名单及非关联       主持人
       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审议、投票表决各项议题                             与会股东
 7     (1)对第 2~4 项议案投票表决                      或股东代
       (2)对第 5 项议案投票表决                           理人
 8     宣读表决结果                                         监票人
 9     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见证律师
                                                          主持人、
 10    出席会议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董事等
 11    宣布大会闭幕                                         主持人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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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参考同行业类似规模的上市公司及省内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标准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九次会
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拟按每人每
年 4 万元(含税)的标准确定。
    请审议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
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煤
炭经营”业务 (具体表述以工商登记为准),并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原章程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
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
宾馆、旅游、房地产的投资;物业管理;对外贸易。许可经营
项目:货车维修(汽车二类:仅限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
水泥厂,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
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拟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
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宾馆、旅游、
房地产的投资;物业管理;对外贸易;煤炭经营。许可经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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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货车维修(汽车二类:仅限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
泥厂,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请审议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 2013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提名增补刘宝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宝生先生亦同意接受提名,并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做了公
开声明,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候选人也未提出异议。
    刘宝生,男,1951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
高级政工师。曾任福建省漳平煤矿科员、团委书记、工区主任、
党总支书记、公司经理,福建省上京矿务局党委副书记、书记,
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党委书记。
    请审议



关于子公司海峡水泥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
            租赁业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议案,现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于本公司 201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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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拥有权益 52%的控股子公司福建
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水泥”)将其 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带 7.5mw 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设备(账面价值
21961.86 万元)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的融
资租赁业务,按上述资产账面价值的 91.07%取得资金人民币 2
亿元,福能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该资产返租给海峡水泥,租赁期
限 42 个月。在租赁期内,海峡水泥按约定支付租金。租赁期满,
海峡水泥以名义价款 1 万元人民币购回该租赁物。本次售后回
租的融资租赁交易由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关联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2、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含子公
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
易金额已超过 3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 2012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简介
    福能融资租赁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7 日,注册资本折合
人民币 3 亿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控股 51%的中外合资公司,其他 4 位股东分别是:澳大利
亚澳林投资有限公司(占股 25%)、上海德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占股 5%)、福建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占股 9%)和福建中阳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占股 10%)。公司住所:平潭县潭南湾龙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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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侨城二期 8 幢 3 单元 102 号,法定代表人为卢范经,公司经营
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
赁交易咨询及担保、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货物及技术
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8409.7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1238.49 万元,2012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2103.37 万元、净利润 1236.81 万元。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114434.70 万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 346,13.41 万元,201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5871.33 万
元、净利润 3374.82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海峡水泥将其 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带 7.5mw 纯低温余
热发电系统设备(账面价值 21961.86 万元)以“售后回租”的
方式,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金
人民币 2 亿元,,福能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该资产返租给海峡水
泥,租赁期限 42 个月。在租赁期内,海峡水泥按约定支付租金。
租赁期满,海峡水泥以名义价款 1 万元人民币购回该租赁物。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授权海峡水泥法定代表人高嶙先生签署《融资性售后回租
合同》及其它相关合同。
    (一)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海峡水泥 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带 7.5mw
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设备(账面价值 21961.86 万元)。
    2、租赁成本(融资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3、租金支付:每个月 20 日之前支付一次租金,共分 42 期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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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 自起租日起算,共 42 个月。
    5、租赁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3-5 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15 %,即 7.36 %,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人民
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
    6、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海峡水泥向
对方支付 2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
在合同期内不计利息,亦可将租赁保证金相应冲抵最后一(几)
期的应付租金。如海峡水泥构成根本违约,租赁保证金将依据
合同条款转化为违约金。
    7、手续费: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
对方一次性支付租赁手续费 1200 万元。
    8、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租赁合同期满且海峡水泥履
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海峡水泥应在租赁合同期满
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1 万元的名义价款购买租
赁物。海峡水泥可视届时具体情况继续租赁该租赁物,续租事
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
    9、担保方式:(1)保证金人民币 2000 万元;(2)租赁物
海峡水泥 4500t/d 熟料水泥带 7.5mw 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生产
线设备资产设定抵押担保;(3)福建水泥(本公司)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海峡水泥另一股东福建省德化县阳春矿业有限公司
泥一期持有的海峡水泥 48%股权向本公司反质押担保)。
     (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海峡水泥出售资产的定价政策按市场价格为基
础并由双方协商确定,系以用于售后回租的资产账面价值的
91.07%计 20000 万元作为出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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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成本按不高于本公司(含子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申
请办理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的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系双方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水平和项
目具体情况的结果,没有违反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海峡水泥项目建设筹措部分资金,保证项目
建设按计划进度推进。
    六、本公司担保情况
    本次海峡水泥融资租赁交易,筹措资金 2 亿元,由本公司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海峡水泥另一股东福建省德化
县阳春矿业有限公司以其一期持有的海峡水泥 48%股权(出资
额 19500 万元)向本公司反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 2013
年度担保计划》,2013 年度本公司拟为海峡水泥提供 55000 万
元,并授权董事会决定。
    海峡水泥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8154.86
万元、总负债 896.79 万元,2012 年度净利润为-709 万元。截
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1029.19 万元(未经审
计,下同)、总负债 21477.48 万元,2013 年 1—6 月净利润为
-222.01 万元。
    截至当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合同金额)55000 万元(不含子公司为母公司提
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 39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 2012 年度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18555.71 万元)的 46.39%和 32.90%。
上述担保均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海峡水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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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担保 20000 万元。另外,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1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 4000 万元。
    截至当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七、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其中:关联董事杜卫东和王贵长未
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其他六位董事(含独立董事 2 人)均表决
同意。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郑新芝、胡继荣对本融资计划进
行了事前审查,审计委员会也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
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新芝、胡继荣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根据
控股子公司海峡水泥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认为,海峡水泥确
实面临资金紧迫问题,鉴此,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本次海峡水泥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
赁业务获取资金 2 亿元,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融资
租赁业务,系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
2013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所确定的原则
框架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表决同意;董事会
按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子公司海峡水泥以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申请办理
融资租赁业务,获取资金 2 亿元,系从实际情况出发,并依据
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 2013 年度向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所确定的原则框架内进行,交易
的目的在于为子公司海峡水泥项目建设筹措部分资金,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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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推进。
   2、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系在原先确定的原则框架内对融资
租赁交易的具体方式和交易条件进行具体拟定,系双方充分考
虑当前市场水平和项目具体情况的结果。
   3、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4、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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