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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8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4-027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

到 7 人,实到 6 人,监事彭家清因公请假委托监事林德金出席,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德金

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公司总经理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认真审议了三季报,认为:

    1、本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三季度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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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

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和制定

的七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并根据相关要求严格实施。

    四、审议了《关于向福能集团续借 4.25 亿元(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至 10.75 亿

元(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之变更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认为,上述向关联方融资或安排,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

发,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和商业原则,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但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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