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2014-10-28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作为福建水泥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准备提交本次董事
会审议的《关于向福能集团续借 4.25 亿元(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续借 8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福能
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至 10.75 亿元(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席了本次会议。
    我们认为,以上 4 个议案,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满足公司需要进行
的正常融资行为或安排。鉴此,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向福能集团续借 4.25 亿元,借款综合成本按最高不超过央行
基准利率上浮 10%为原则确定,包括福能集团收取的借款利息和福能财务
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或财务顾问费两部分,该综合成本,系结合考虑原单笔
借款最高成本确定。本次续借拟由建材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是否收
取担保风险补偿金以届时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若收取则担保年费率最高
不超过 1%,该安排则由于控股股东目前尚处于重组过渡阶段,公司尚未能
确定。
    2、公司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续借 8000 万元,系在公司 2013 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的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 5.7 亿元额度内,其借款利
率按最高不超过央行基准利率上浮 10%为原则确定,系根据双方签署的《金
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进行。拟由建材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否收
取担保风险补偿金届时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若收取担保年费率最高不
超过 1%,系公司按谨慎原则所作出的安排。
    3、公司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至 10.75 亿元,后续贷
款利率(或其它融资)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执行,即按不高于公司
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确定。本母公司融资
部分拟由建材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否收取担保风险补偿金届时以双方协
商确定为准,如若收取担保年费率最高不超过 1%,同样系公司按谨慎原则
                                 1
所作出的安排。
    4、关于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协议》(关联
交易)的议案,将原协议约定的给予公司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变
更为 10.75 亿元,系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融资需求及便于后续实际运
作的需要。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以上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以上第 1、3、4 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




                                                2014 年 10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