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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12-2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3 点整

                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建福大厦 19 楼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2 月 29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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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会指定的董事                    会议日期:2014 年 12 月 29 日
顺序                 议            程                    发言人
  一 推选投票监票人、计票人。以鼓掌通过。                主持人
  二 报告、审议议案
     关于向福能(平潭)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
  1                                                      郑慧星
     租赁 2 亿元(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向福能集团续借 4.25 亿元(关联交易)的议案      郑慧星
     关于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至 10.75 亿
  3                                                      郑慧星
     元(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
  4                                                      郑慧星
     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蔡宣能
  6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郑新芝
  7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林德金
  三 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四 数;宣布第 1~4 议案关联股东名单及非关联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五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各项议案。

 六      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将现场表决数据上传给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其将
 七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数据进行合并汇总后,再回传给公司。
  八     主持人宣读本次大会表决结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
  九     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     出席会议董事、主持人、董秘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有关文件。
十一     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闭幕。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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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文件 议案一



                     关于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租赁
                           2 亿元(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议案经 2014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发展项目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福能(平潭)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融资租赁公司”或“甲方”)申
  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人民币 2 亿元,融资(租赁)
  期限 48 个月。在租赁期内,公司按约定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公司以名义
  价款 1 万元人民币购回该租赁物。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
  易达到 20000 万元(不含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同类交易),占公司 2013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18.96%。
        二、关联方简介
        福能融资租赁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7 日,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51%的中外合资股份制公司,公司住
  所:平潭县潭南湾龙居华侨城二期 8 幢 3 单元 102 号,法定代表人为卢范
  经,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
  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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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7805.09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 37005.91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2097.85 万元、净
利润 5767.42 万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174403.9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9717.19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6988.04
万元、净利润 2711.56 万元。
      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已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办理了设备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 亿元的业
务。该项交易业经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炼石水泥厂、建福水泥厂、漳州水泥厂的生产设备资
产。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评
字(2014)第 6022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 述 资 产 评 估 原 值 为 人 民 币 295,381,600 元 , 评 估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205,720,672.00 元。
      2、租赁成本(融资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3、租金支付:放款日之日起届满 1 个月的当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之后每届满 3 个月的当日向甲方支付一期租金,总共分 16 期支付。
      4、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 自起租日起算,共 48 个月。
      6、租赁年利率:固定租赁年利率 5.8 %。
      7、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1600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不计利息。
      8、手续费: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
一次性支付租赁手续费 800 万元。
      9、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租赁合同期满且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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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下的全部义务后,甲方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人民币 1 万元的名义价款购买租赁物。
      10、担保方式:(1)保证金人民币 1600 万元;(2)租赁物炼石水泥
厂、建福水泥厂、漳州水泥厂的生产设备资产设定抵押担保(放款后办理
设备抵押手续);(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需收取担保风险补偿金,本公司将按最高不
超过 1%的年费率向其计付风险补偿金)。
      (二)定价政策
      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参考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所拟订的本次融
资租赁固定年利率为 5.8%,该利率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前(董事
会审议议案时)3-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4%)下浮 9.375%。相当于当前
1-5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6%下浮 3.33%。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1、拟进行的本次交易,通过通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利用本公司部分现
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盘活公司部分资产,增加长期借款比例,利于优化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
对其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公司全体董事 9 人,其中:关联董事杜卫东和王贵长未参与本议案
的表决。其他七位董事(含独立董事 3 人)均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郑
新芝、胡继荣、刘宝生对本议案行了事前审查,审计委员会也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其中:
      1、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新芝、胡继荣、刘宝生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确实面临资金紧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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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鉴此,我们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向福能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获取资金 2 亿元,
系为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表决同意;董事会
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公司以部分设备资产售后回租方式申请办融资租赁业务,获
取资金 2 亿元,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为发展项目筹措部分资金。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双方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价格水平和公司实
际情况的结果。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4)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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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文件 议案 2——4




  议案 2:关于向福能集团续借 4.25 亿元(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至 10.75 亿元
  (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4:关于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协
  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此三项议案,详细内容以《公司关于向福能集团及财务公司申
  请融资和签订金融服务变更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形式汇总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 2014 年 10 月 28 日的《上海证券报》等报刊,现将
  该三个议案内容汇总,请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政策
        1、向福能集团续借 4.25 亿元(议案 2)
        为保证公司资金周转,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福能集团申请续借
  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资金 4.25 亿元,续借成本包括福能集团收取的借款
  利息和福能财务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或财务顾问费两部分,综合成本按最高
  不超过央行基准利率上浮 10%为原则确定。上述融资的笔数、金额、期限、
  费用等具体内容依本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本次续借拟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是
  否收取担保风险补偿金及费率以届时双方协商确定为准,但担保年费率最
  高不超过 1%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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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增至 10.75 亿元(议案 3)
       为满足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及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
司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增加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5.05 亿元,即人民币综合
授信额度由原来的 5.7 亿元增加至 10.75 亿元。该授信总额由本公司及合并
报表的子公司使用,后续贷款利率按照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执
行,即原则上按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水平确定,电子商业汇票的贴现年化利率控制在 6%范围内,手续费为开票
金额的万分之五,如果未来贴现利率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或重新调整贴现利
率。
       该授信由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使用的部分,均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母公司使用的部分,拟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
保方是否收取担保风险补偿金及费率以届时双方协商确定为准,但担保年费
率最高不超过 1%为原则。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 10.75 亿元,本次切割具体如下:
       (1)本母公司授信总额度 8 亿元;
       (2)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授信总额度 0.65 亿元;
       (3)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授信总额度 1 亿元;
       (4)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授信总额度 0.8 亿元;
       (5)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授信总额度 0.3 亿元;
        3、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协议》(议案 4)
        本公司(甲方)与福能财务公司(乙方)曾于2012年3月23日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下称“原协议”),并经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原协议,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信贷、结算
 等金融服务,乙方承诺在原协议有效期内,给予甲方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并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在其它
 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融资需求,同时为便于今后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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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运作,经与福能财务公司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协议“给
予甲方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给予甲方人民币10.75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 1:福建省福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介绍
       福建省福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能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于 2009 年 12 月由原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材控股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整合重组成立,建材控股公司作为福能集团全资子公
司。福能集团住所:福州市省府路 1 号,法定代表人林金本,注册资本金
40 亿元。福能集团以煤炭、电力、港口、建材、民爆为主业,涉及贸易、
建工、酒店、医药及科研、勘查、设计等行业。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公司共向福能集团借入资金 90500 万元。
      (二)关联方 2: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介绍
      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福能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福能集团的控股 90%的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0]656 号)
批准筹建,2011 年 8 月 1 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1]295 号)批准开
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住所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39 号物资大厦
三楼,法定代表人:卢范经,注册资本 3 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
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业务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
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支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此前,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综合授信总额为 5.7 亿元。截至当前,
公司已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4.38 亿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 25250 万元(均
为一年期贷款),其实际利率除一笔为基准利率上浮 5%外其它均按央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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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开具电子商业汇票 18567.3 万元,贴现年化利
率为 6%。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变更协议,主要为满足公
司产销规模扩大及发展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所致,交易对公司当前及未
来维持合理的现金流提供支持。
      四、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上述三个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9名,董事亲自出席5名,委托出席4名,董事肖家祥委托董事
郑盛端出席,董事王贵长委托董事杜卫东出席,董事陈开标委托董事髙嶙
出席,独立董事刘宝生委托独立董事郑新芝出席。关联董事杜卫东、王贵
长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三个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胡继荣、郑新芝、刘宝生事前审查,
认为,以上 4 个议案,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满足公司需要进行的正常融
资行为或安排。鉴此,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向福能集团续借 4.25 亿元,借款综合成本按最高不超过央行
基准利率上浮 10%为原则确定,包括福能集团收取的借款利息和福能财务
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或财务顾问费两部分,该综合成本,系结合考虑原单笔
借款最高成本确定。本次续借拟由建材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是否收
取担保风险补偿金以届时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若收取则担保年费率最高
不超过 1%,该安排则由于控股股东目前尚处于重组过渡阶段,公司尚未能
确定。
      2、公司向福能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至 10.75 亿元,后续贷
款利率(或其它融资)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执行,即按不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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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确定。本母公司融资
部分拟由建材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否收取担保风险补偿金届时以双方协
商确定为准,如若收取担保年费率最高不超过 1%,同样系公司按谨慎原则
所作出的安排。
      3、关于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协议》(关联
交易)的议案,将原协议约定的给予公司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变
更为 10.75 亿元,系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融资需求及便于后续实际运
作的需要。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以上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于 10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上述三
个议案,并以会议决议形式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1、上述向关联方融资或安排,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公司经营
和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合理安排。
      2、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借助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的融资平台及其
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在集团内进行资金及融资管理,具有资金成本
低、手续简便和灵活快捷的特点,是公司资金及融资管理的重要途径。该
等融资或安排对公司维持现有业务和保证在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是极其
必要且可行的,也是公司获得长期稳定且条件优惠融资的有力保障,为公
司未来维持合理现金流提供及时的支持和保障。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4、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交易有关联关
系的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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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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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文件 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主要对上市公司优先股涉及事
   项及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进行补充、增加相应内容。公司根据上
   述规则和指引,并结合公司情况,相应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
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   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和上海证券      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
                                            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
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      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地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    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第二十七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第二十七条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    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    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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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四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第四十七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数。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两         份总数。
名以上非关联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股东大会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情况。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              第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         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
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
                                                 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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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文件 议案 6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增资扩股工作已基本完成,经研究,拟调整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部分成员。鉴于董事郑盛端、高嶙、杜卫东、王贵长四位先生
  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控股股东决定提名
  姜丰顺、王振涛、何友栋、邱建勇四位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新任
  董事候选人。
        (本次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四位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请审议。




                                    提案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姜丰顺:男,1962 年 12 月生,上海复旦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福建水泥总经理。历任江山水泥厂技能处技术员、副处长、处长,浙
  江江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虎山集团
  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江西虎山岩
  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虎山鸡山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华南方水
  泥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山南
  方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江山市十大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之一和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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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大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之一。曾获江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专业技术拔
尖人才、科技创新突出贡献者,衢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专业技术拔尖人
才,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浙江省水泥行业青年科技奖。


      王振涛:男,1962 年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省建材(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福建省建材总公司 125 工程筹建处干部,
非金属矿处干部,矿业管理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企管咨询部主任科员,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改革部主任科员、副经理,投资与
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产业部副经理。


      何友栋:男,1963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华润水泥
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福建大区总经理。历任福建省顺昌水泥厂筹建处技
术员、矿山分厂工段长、矿山分厂副厂长、团委书记兼政治部主任、副厂
长,福建水泥炼石水泥厂副厂长,福建水泥副总经理兼炼石厂厂长、副总
经理兼发展投资部部长,福建水泥董事、总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
储备关键岗、福建大区副总经理、福建大区负责人。


      邱建勇:男,1964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华润矿业(长泰)有限
公司总经理。历任厦华电子公司新技术开发部助理经理,厦门中厦开发工
程材料公司业务部经理,福建正丰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总经理,厦门
三鼎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嘉盛湾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混
凝土(厦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混凝土(漳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华润混凝土(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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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审议文件 议案 7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增资扩股工作已基本完成,经研究,拟调整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部分成员。鉴于股东代表监事王振涛、林中二位先生已向公司
 及监事会提交辞呈,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控股股东决定提名郑建新、
 王跃二位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次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上述二位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请审议。


                                    提案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郑建新:男,1966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省能
 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与综合产业部副经理,兼职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
 中心(福建)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历任福建省建
 材工业学校教师,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基建处科员,投资发展部科员、
 副主任科员,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资
 产财务部副经理。


       王跃:男,1976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审计师,现任华润水泥控股有
 限公司助理总裁兼首席审计官。历任审计署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主任科员,
 三九企业集团审计部经理,华润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华润水泥控股有
 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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