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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11-20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5-038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向关联方融资系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公司 2015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

划》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

议》及其变更协议条款,向关联方申请到期融资续借或开具电子汇票。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5 年 11 月 18 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福建水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

过了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

能集团”)及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财

务公司”)申请到期融资续借或开具电子汇票的以下交易事项:

   (一)向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申请到期融资续借的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向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同意公司向实际控
                                 1
制人福能集团申请办理到期融资续借手续。本次即将到期融资共四笔

合计 46,500 万元,续借金额 46,500 万元,期限一年,续借利率为央

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拟继续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担保。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何友栋、王振涛、陈兆斌三位先生为关联董

事。其他五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

    (二)关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综合授信近期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

服务协议》及其变更协议,同意本公司及有关子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

公司申请办理到期融资续借及开具电子汇票的计划,具体如下:

    1、公司向福能集团财务公司借款中于 11-12 月到期的有 10,000

万元。同意公司续借 10,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

率,期限一年,拟继续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2、子公司永安建福 8-10 月原计划续开电子汇票 3,078 万元,已

开 1,477 万元,余 1,601 万元计划于 11-12 月开具。另 11-12 月拟再

开 600 万元,用于支付货款,期限一年,无开票保证金,由福建水泥

提供担保。

    3、子公司安砂建福续开电子汇票 2,000 万元,用于支付货款,

预计期限一年,无开票保证金,由福建水泥提供担保。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当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没有关联董事。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八名董事均表决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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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福能集团简介

   福能集团系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于 2009 年 12 月由原福建省

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整合重组成立,现注册资本金 100 亿元。

    福能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条规

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简介

    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的控股 90%的子

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0]656 号)批准筹建,2011 年 8

月 1 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1]295 号)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该公司住所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39 号物资大厦三楼,法定

代表人:卢范经。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

鉴证及相关的业务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支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

    福能集团财务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有关审议程序

   (一)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到期融资续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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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

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计划所确定的向关联方融资

总额度 13 亿元内(不含福能集团财务公司 10.75 亿元综合授信)、定

价原则的范围内(借新还旧或新增借款部分,借款利率最高按不超过

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根据本公司(含子公

司)融资实际需要,决定向关联方的具体融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原

债务到期重新办理续借或办理新增融资等事宜。授权期限至董事会审

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会议日期为止。

    截至当前,本公司向本计划对应的关联方融资余额为 94,685.45

万元,其中向福能集团借入资金 61,500 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综合授信近期使用计划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变更协议>的议

案》。根据该协议及其变更协议,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给予公司授信总

额度为 10.75 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按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

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水平协商确定。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在有效期满前 30 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

协议自动展期三年。

    截至当前,本公司已使用福能集团财务公司授信额度 9.7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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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二项交易,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审查,认为,公司本

次向关联方融资,系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且相关计划已经股东大会批

准,鉴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向福能集团申请到期融资续借 4.65 亿元,期限一年,续借

利率为央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本次续借,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融资总额度及借款利率均控制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所确定的总

额度 13 亿元及定价原则确定的价格范围内。

       关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综合授信近期使用计划,系公司根据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与福能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其

变更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的正常日常融资,本次融资控制在综合授信

总额度 10.75 亿元及定价原则确定的价格范围内。

       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上述议

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

同意。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融资,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及资

金周转需要。

       五、关于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相应担保的有关信息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5年度担保计划》,

                                5
本次子公司融资由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截至当前,包含本次担保在

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5,000万元(不含子公司为

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41,605万元,分别占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135,454.17万元)的40.6%和30.72%。上述

担保均系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永安建福公司提供担保

8,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3,501.69万元;为安砂建福公司提供担保

17,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4,067.53万元。

    六、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网)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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