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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4-2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现
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胡继荣、郑新芝、刘宝生、
姜丰顺四名成员组成,其中胡继荣为主任委员。由于部分董事人
员变更,2016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胡继荣、郑新芝、
黄光阳、陈兆斌四名成员组成。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委员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
具体如下:
    1、2015 年 1 月 23 日,召开通讯会议,同意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安排。
    2、2015 年 1 月 28 日,委员会在公司二十层会议室召开会议,
独立董事刘宝生因健康原因委托胡继荣出席。会议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 2014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相
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3、2015 年 3 月 16 日,召开现场会议,审阅了公司会计报表
及其附注,并就关注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果,同意将
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15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讨论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有关事宜。审计委员会
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单独沟通,董秘及董秘办人员参加了会
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公司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
讨论。
    4、4 月 23 日、8 月 25 日、10 月 22 日分别审阅了公司一季
报、半年报、三季报。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华兴所”)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华兴所在公司年度财
务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
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鉴于华兴所对公司的长期服务和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
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续聘华兴所为本公司 2014 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10 万元(不含税,
下同),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
元。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年报披露的审
计费用相符。
    4、与华兴所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华兴所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执行了恰当
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尽
职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认为该计划可行,同时
督促公司严格按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
指导性意见。通过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 2014 年年报、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5 年,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组
织全面的风险评估、开展内控审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业务流程
的执行情况,查找内部控制在设计、运行过程中的缺陷,并予以
持续改进,结合检查结果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开展自我
评价工作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和华兴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后,
我们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
制,大部分能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上基本适当,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
    通过分别与公司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更好地了解了
双方的诉求,经过有关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
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高效,有关审计问题得以尽快
解决和完成。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5 年度
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关联交易)的计划》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与 2015 年报相关工作情况
    1、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2015 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公司
财资部、审计室要抓紧做好年度财务、内控报告相关工作,密切
配合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
    2、2016 年 3 月 4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相关部门要密
切配合,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3、2016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思
路的汇报,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审计报告及 2016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讨论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有关事宜,会议建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
审计机构。
    4、2016 年 4 月 19 日,上述会议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了单独沟通会议,董秘及董秘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公司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
讨论。




    审计委员会成员:胡继荣、郑新芝、黄光阳、陈兆斌




                                         2016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