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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2016年度新增与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采购煤炭(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6-05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新增与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采购煤炭(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在省内煤炭供应趋向紧张的情
况下,按市场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
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新增采购煤炭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包含于《关于 2016 年
度新增与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本议案经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郑建新未参与表决,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一

致表决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采购煤炭的关联交
易事项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光阳、林萍、刘伟英事前审查认可,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新增与实

际控制人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其中计划向实际控制人的两个子公
司(福建煤电、天湖山能源)采购煤炭合计 2052 万元。本次交易是
满足公司部分熟料线恢复生产的需要,在省内煤炭供应趋向紧张的情
   况下新增的采购计划,以市场价原则定价,保障双方互利共赢,不会
   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二)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6 年预计情况(金额不含税)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单位                       实际发生      截至 12 月 20 日 全年预计
  内容                                  预计金额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3600    1,438.42                 138      1026
采购煤炭 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1500         775.6           378.11       1026
                 小计                       5100     2214.02             516.11       2052

           2016 年关联交易计划明细:
           1.计划本公司炼石水泥厂从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煤炭 1.5
   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 1026 万元(不含运费)。
           2.计划本公司炼石水泥厂从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购

   进煤炭 1.5 万吨,全年交易金额约 1026 万元(不含运费)。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本议案涉及的交易对方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属于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二)条规定情形的关联法人。
           (1)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文阶,注册资本 25486.14
   万元,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主营无烟煤生产经营及电力
   投资和生产销售,并进行洁净煤研究、开发和利用。
           (2)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荣万,注册资本
11200 万元,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下洋镇。经营范围:煤的地
下开采与煤炭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汽车零部
件、矿山采掘和洗选设备的销售;煤矿机械设备维修。
    2、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

会对公司形成坏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煤炭,按市场规律与其他供应商一样比价采购,以不高于市

场价格为定价政策。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在省内煤炭供应趋向紧张的情况
下,按市场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授权总经理按公司相关规定与相关方签订相应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