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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2017-04-1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
责,现就 2016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黄光阳(主任委员)、刘伟英、林萍、陈兆斌四名成员组
成。此前,审计委员会由胡继荣(主任委员)、郑新芝、黄光阳、
陈兆斌四名成员组成。
    二、会议召开情况
    1、2016 年 2 月 26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2015 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
公司财资部、审计室要抓紧做好年度财务、内控报告相关工作,
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
    2、2016 年 3 月 4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相关部
门要密切配合,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3、2016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 2016 年度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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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路的汇报,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6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讨论了关于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有关事宜,会议建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
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2016 年 4 月 19 日,前述第 3 项会议结束后,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单独沟通会议,董秘及董
秘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公司关注
及完善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华兴所”)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华兴所在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
尽责的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鉴于华兴所对公司的长期服务和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
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续聘华兴所为本公司 2015 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110 万元(不含
税,下同),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年报披
露的审计费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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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与华兴所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
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华兴所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执行了恰当
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尽职尽责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认可该计划可行,同
时督促公司严格按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审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 2015 年年报、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6 年,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
组织全面的风险评估、开展内控审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业务
流程的执行情况,查找内部控制在设计、运行过程中的缺陷,
并予以持续改进,结合检查结果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
开展自我评价工作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华兴所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
机构沟通后,我们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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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大部分能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上基本适当,不存在
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
    通过分别与公司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更好的了解
了双方的诉求,经过有关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高效,有关审计问题得
以尽快解决和完成。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6 年度
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
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四、与 2016 年报相关工作情况
    1、2017 年 3 月 2 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2016 年年报工作的安排》,要求
公司财资部、审计室要按计划时间做好年度财务、内控报告相
关工作,多沟通并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2、2017 年 3 月 10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听取了影响报表重
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同时督促公司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审计机
构,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审计工作。
    3、2017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十三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 2017 年度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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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路的汇报,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讨论了关于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有关事宜,会议建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17 年度
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2017 年 3 月 27 日,上述第 3 项会议结束后,审计委员
会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单独沟通会议,董秘及董秘办人员参
加了会议。会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公司关注的重点事项
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审计委员会成员:黄光阳、林萍、刘伟英、陈兆斌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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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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