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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06-2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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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大 会 召 集 人 : 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7月5日     14点30分
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12层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9:15-15:00。
会议内容:

    1. 关于选举王振涛为监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
式说明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3 日




                               2
议案 1
               关于选举王振涛为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 “建材控股公司”)推荐函,拟对其推荐到本公司任职的监事人
选进行调整。经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增补王振涛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个人
简历及相关说明附后)。
    请审议。



    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说明
    王振涛:男,汉族,1962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任建材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历任福建省建材总公司 125 工程筹建
处干部、非金属矿处干部、矿业管理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企管咨
询部主任科员,建材控股公司发展改革部主任科员、副经理、投资
与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材产业部
副经理,福建水泥董事。
    王振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或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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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2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前二大股东建材控股公司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推荐函,
拟对其推荐到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人选进行调整。经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增补
洪海山、黄明耀、姜丰顺三位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个人简历及相
关说明附后)。
    本议案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请审议。




    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说明
    1、洪海山:男,汉族,1961 年生,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现任建材控股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福建水泥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历任福建省永安水泥厂技术员、团
委书记、政治处副处长、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福建省建材进出口
公司综合科科长,建材控股公司发展投资部、资产财务部主任科员,
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建材控股公司资产
财务部调研员兼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院院长,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
院院长,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福建水泥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洪海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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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黄明耀:男,1974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
现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历任福建省
煤炭工业供销公司科员,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
资供应处、运销事业部科员、市场营销部副主办科员、煤炭产业部
一级主办,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与综合产业部一级主
任科员,福建省福润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黄明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除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姜丰顺:男,196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方水泥
有限公司副总裁。历任江山水泥厂技能处技术员、副处长、处长;
浙江江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
虎山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兼任江西虎山岩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虎山鸡山水泥有限公
司总经理,金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常山南方水泥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水泥总
经理、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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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丰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任职关系外,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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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王振涛为监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01        洪海山
    2.02        黄明耀
    2.03        姜丰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
个并打“√”;

2、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候选人的选举,应在“投票数”一栏的相应方框中填入股数,
具体填法详见附件 2 说明;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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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
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
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
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
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
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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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
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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