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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3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的要求,在 2018 年度的任职期内,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黄光阳先生,1965 年生,管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获香港公开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福建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教授、会计
学审计学专业负责人,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
五届委员,福建省机械工业会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建省会计学会理
事,福建省总会计师协会成员,福建省会计学会中青年研究会成员,福建
省机械工业联合会会计专家组成员,福建省经信委财经专家,福州市经信
委财经专家,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委会成员。
    林萍女士,1971 年生,硅酸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获厦门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和企业管理博士学位,现任闽江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福
建水泥独立董事,兼任全球中小企业创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科技部国家专
家库专家。曾任闽江学院副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擅长企业
管理的咨询,主持十几项省厅级课题,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二十几篇。
    刘伟英女士,1977 年生,行政法专业,本科学历,获厦门大学民商法
硕士学位。现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并
为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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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委员,福建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
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
纠纷解决工作机制调解员,同时兼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福建省财
政投资评审中心专家,福建省消委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专家,福建工程学院
法学院兼职教授。具备其从业领域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参
与编著已出版的法务书籍七部,并发表过多篇论文。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属于下列情形:1.在公司或者
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
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
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7.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
所列举情形的人员;8.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应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应
                                  委托出   缺席                      实际
            出   出席   方式参                     两次未亲自   出
                                  席次数   次数                      出席
            席   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议   席
   黄光阳   9     3       6          0         0       否       2     1
   刘伟英   9     3       6          0         0       否       2     1
   林萍     9     1       8          0         0       否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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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前,我们对公司发送的会议资料认真审阅,并以电话、邮件等方
式与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通,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相关信息,为决策做了尽职调研。会中,认真审
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1.在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现任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
 会                     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   预算
 姓名
       黄光阳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刘伟英           委员      主任委员     委员
        林萍            委员       委员      主任委员
      2.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0场次(其中:审
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预算委员会2次)。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积极参与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特别是
参与了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在年度报告的审计、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还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单独沟通,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公司关注的重点事
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知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公司相关部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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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配合和支持,保证我们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无任何干预
我们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2018年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以下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相关公告),具体
如下:
    1.董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融资的计划》《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之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与厦门联美
商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向华润水泥(连
江)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 董事会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福建省建材(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支付2018年担保费(关联交易)的议案》;
    4. 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向福建省建材(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混凝土公司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对公司担保情况
    我们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就公司 2018 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9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末合并净资产的 11.57%,均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 2018
年当期对外担保发生额 9,900 万元,均是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以上
担保额的计算,均未包括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均未违背证监发【2003】56 号、
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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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多年未在证券市场再融资,且未发行过公司债等债券,公司2018
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8年2月9日,我们对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管人员李华强先生进行了
资格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一
是 2018 年 5 月 8 日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考核报告》,
认为公司 2018 年对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现行
的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公
司 2018 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二是 2018 年 8 月 17 日审议了《关于高管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标准及考核管理的议案》。三是 2018 年 10 月 25 日审议了《关于
2018 年高管人员基薪标准调整及年度考核利润目标的议案》。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8年,公司发布了《福建水泥2017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福建水
泥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盈公告》《福建水泥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
告》,对具体原因及其影响进行了详细说明,没有出现对业绩预告进行更
正的情况。
    2018年,公司未发布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下称“华兴所”)为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华兴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华兴所在
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
的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因此,建议继续聘任华兴所为公司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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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它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亏损,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不向股东分配
利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对本公
司及其股东、关联方承诺事项及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违背
承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公司按公平性和及时性原则及监管要求披露了 38 个临时公
告,并按预定时间披露了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定期报告,及时如实地向
社会公众披露了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综合全年的信息披露情
况,公司较好的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遵守
了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努力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17 年完成《内部控制手册》的修订工作,并于 2018 年 2 月正
式颁布实施。同时,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组织全面的风
险评估、开展内控审计活动,监督检查各项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查找内
部控制在设计、运行过程中的缺陷,并予以持续改进,结合检查结果对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开展自我评价工作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及预算五个专门委员
会,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
                                  6
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我们以诚信、勤勉的精神,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信
息披露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没有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和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也没有发现公司有侵害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19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独立、审慎、诚信、勤勉地履行职
责,认真发挥在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




                                    独立董事:黄光阳、林萍、刘伟英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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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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