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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福建水泥关于调整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19-04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煤炭采购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因关联交易产生严重依赖,
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本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预计 2019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福
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福能集团”)权属企业——福建
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安煤业”)购进煤炭 43 万吨(预

计金额 30,155 万元)。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煤炭采
购(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19 年度原向永安煤业的煤炭

采购计划中,调出 1.5 万吨(预计 1,125 万元)至福建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福建煤电”),交易定价政策不变,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

                                  1
场价格确定,每月一定价。
    本议案表决情况:郑建新、黄明耀二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7 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黄光阳、林萍、刘伟英事前审查认可,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前次预计执行情况及本次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2019 年 1-9 月
 关联单位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预计金额   2019 年度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永安煤业    采购煤炭              30,155              29,030            18,457
福建煤电    采购煤炭                                    1,125                 0
合计                              30,155              30,155            18,457

    注:金额不含税,不含运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福建煤电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的权属企业,且为本公司

第三大股东(持股 3.17%)。该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 月 29 日,法定
代表人:陈文阶,注册资金 6.967585 亿元,住所:龙岩市新罗区红
坊。主要煤的地下开采、煤炭销售等。

    该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二)条情形的上市公
司关联法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历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本
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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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9 年度原向永安煤业的煤炭采购计划 43 万吨中,调出 1.5 万
吨向福建煤电采购,预计交易金额 1,125 万元。
    (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每月一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单位的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其它领域的优势,

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
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
    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属于
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业务经营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
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公司与交易方在供煤相应计划额
度内,分批与交易方签订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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