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水泥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准备提交本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9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煤炭 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认可,同意提交会 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计划向实际控制人福能集团权属企业福建省永安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炭 43 万吨,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本次交易将其中 1.5 万吨调整为向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采 购,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两家供应方均为实际 控制人福能集团权属企业,交易价格均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 定,到厂价格相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黄光阳 刘伟英 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