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12-3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水泥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准备提交本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建材控股公司联合受让子公司建福南方公
司 50%股权(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认可,同意提交
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与控股股东建材控股公司联合受让方案为:双方共同受让南
方水泥所持有的建福南方公司 50%股权,交易总价款 63,276.275 万元
(挂牌底价),其中:本公司受让建福南方公司 30%股权,交易价款
为人民币 37,965.765 万元;建材控股公司受让建福南方公司 20%股
权,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25,310.51 万元,该价款即为本次受让中本公
司实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具体金额。
上述方案符合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关于与控股股东组成联合体参加受让子公司建福南方公司股权
(关联交易)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关事宜的决议,各方受让
的标的股权比例按其实际支付的标的股权购买金额的比例确定,受让
方案符合商业规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对本议案的审议,董事会已经股东大会授权,且交易涉及的关联
董事均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
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黄光阳 刘伟英 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