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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4-2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事前审查了准备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联交易议案。经审查,我们认可该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本次会议审议的其它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报废处理的资产属于技改拆除、损毁、
闲置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的部分。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
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资产报废处理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该部分资产报废处理。
    二、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资产报废和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
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客观实际情况,
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回报股东两者需求,是较为合理的。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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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和 2019 年发布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对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华
兴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
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
意将拟续聘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对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
公司本次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华兴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并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经董事会决议通
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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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0 年度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106,600 万元,其中:截至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金额 22,6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 11,200
万元;子公司 2020 年度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10,500 万元,目前实际为
母公司担保的余额 0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未违背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担保计划将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0 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
    为维持公司当前业务和完成本年度全面预算,根据公司融资实际情
况,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是需要且必要的。针对不同交易事项
明确相应的定价原则,包括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市场价原则、
不高于央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上浮 5%的议价原则,有公平性和现实可操
作性。本议案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交易计划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本
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 2020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采购煤炭、采购原材料的交易,可以增加采购渠道,增强保供
议价话语权,交易价格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销售水泥的交易,按市场价原则定价,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接受直购电技术服务,系充分利用省配
售电公司在交易议价能力、优惠政策争取和合同电量执行等方面的专业
化优势,为本公司有关企业代理购买 2020 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参与电
力市场化交易,并争取最优惠电价。本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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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
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公平。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黄光阳、刘伟英、肖阳
                                              二〇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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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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