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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建水泥: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 2020-01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固定
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报废处置概述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现状,组织有关人员对盘点清理出的需报
废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核实鉴定和账务核对,对其中无使用价值、技改
拆除、损毁、闲置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强制淘
汰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本次报废资金原值 59,536 万元,
累计折旧 40,330.86 万元,已计提减值 11,453.30 万元,净值 7,751.84
万元。其中已经处置完毕获得的净收益(处置利得)1,982.91 万元。
    二、报废处理具体情况及影响
    1、海峡水泥安石坑地下矿山中段资产
    海峡水泥安石坑地下矿山硐采标高 830、810、790、760 米中段
于 2015 年 12 月投入使用,因实际开拓过程中,地质储量变化较大(矿
石品位较差,可利用量减少),控制范围内矿石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3 月、5 月、9 月回采结束。上述资产原值 8,722.91 万元,累计折旧
1,394.20 万元,计提减值 1,494.46 万元,资产净值 5,834.25 万元。
根据矿山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中段资产已无可使用价值,
同意对上述中段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5,834.25 万元。
    2、炼石厂 4、5#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资产
    炼石厂 4、5#窑因综合技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同意对 4、5#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资产拆除并对外公开转让
处置,该资产原值 49,951.25 万元,累计折旧 38,161.33 万元,计提
减值 9,958.84 万元,净值 1,831.08 万元。经招标处置收入 4,005 万
元,相关税费 244.57 万元,资产处置净收益 1,929.35 万元(其中包
含让售材料收益 164.06 万元)
    本项报废处置,增加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1,929.35 万元。
    3、炼石厂部分装载机和矿用车
    炼石厂对已报废九辆装载机和十辆矿用车进行处置,资产原值
255.38 万元,累计折旧 241.22 万元,净值 14.16 万元,处置收入 74.28
万元,相关税费 2.69 万元,处置净收益 57.43 万元。
    本项报废处置,增加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57.43 万元。
    4、福州炼石部分设备
    福州炼石因设备技改拆除、闲置及部分设备已完全损坏,需对有
关资产进行报废处理,该资产原值 464.13 万元,累计折旧 396.80 万
元,净值 67.33 万元。
    本项报废处理,减少公司 2019 年度利润 67.33 万元。
    5、公务用车
    公司对总部及各权属单位无法使用的公务用车统一进行报废处
置,处置车辆原值 142.33 万元,累计折旧 137.31 万元,净值 5.02
万元,处置收入 1.17 万元,相关税费 0.02 万元,资产处置净损失
3.87 万元(其中总部 2.0633 万元,安砂建福 0.7123 万元,福州炼
石 0.0875 万元,金福鹭 1.0034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报废处置,合计减少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利润 3,918.67
万元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技改拆除、无使用价值、损毁、
闲置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强制淘汰的部分固定
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
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固定资产报废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
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
行报废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报废处理的资产属于技改拆除、损
毁、闲置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正常使用的部分。公司本次对固
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
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
资产报废处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该部分资产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