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易所上市审核部的通知,就公司4月17日披露的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特此补充说明如下: 一、因排印错误,“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第一行第四列“本年实际数(合并)”更正为“上年实际数(合并)”;第五列“上年实际数(母公司)”更正为“本年实际数(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中第一行第四列“年末数(合并)”更正为“年初数(合并)”;第五列“年初数(母公司)”更正为“年末数(母公司)”。 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应收帐款”:成都无缝钢管厂供应处欠款19057093.66元 “其他应收款”:成都无缝钢管厂欠款30014807.20元。 成都工益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