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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博士:独立董事意见2020-07-17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
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
的董事已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
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巍、张强、何云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