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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博士:关于公司数据中心资产转让事项终止的公告2021-01-29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 2021-007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 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数据中心资产转让事项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平盛国际及锦泉投资已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经各方友好协商,现各方终止本次数据中心标的资产转让及数据中心委托运营事
项。按协议约定,公司应在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平盛国际相应返还全部
款项及资金占用费。公司具有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债务的义务,并且存在一定的还
款压力及风险。
    2、因本次数据中心标的资产转让事项终止,公司无法在 2020 年度确认此项
资产处置收益,因此公司已确认的资产处置收益需要在 2020 年度调整冲回,预
计 2020 年度公司将减少本期资产处置收益约 11.32 亿元。最终影响数据以经公
司年度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一、交易概述
    2020 年 4 月 27 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转让的议案》、
《关于公司受托运营数据中心业务的议案》等,决定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平盛国际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盛国际”)、锦泉元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锦泉投资”),转让价格为 23 亿元人民币。上述标的资产为公司数
据中心的全部固定资产等。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
的《鹏博士关于资产转让及受托运营数据中心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7)。
    由于锦泉投资的股权被冻结,造成其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平盛国际、锦泉投资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之终止意向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鹏博士关于公司数据中心资产
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06)。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平盛国际、锦泉投
资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同时,《委托运营协议》及其项下
的托管运营亦相应终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产转让协议书》项下的标的资产,除成都中立数据
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外,其他标的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公司均已交割
予锦泉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二)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盛国际向公司支付 2.5 亿美元。
    (三)关于国富光启股权质押
    2020 年度,公司子公司焰石鹏博士(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焰石基金”,公司持有其 99%合伙份额)拟将其所持有的上海国富光启
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光启”)27.71%股权转让予平盛国际。
    平盛国际作为数据中心标的资产的受让方之一,短期内资金压力较大,无法
支付国富光启股权转让款。且平盛国际出于交易排他性考虑,要求公司将国富光
启股权质押予平盛国际。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在双方平等互重的基础上,经双
方友好协商,2020 年 6 月,焰石基金将其所持有的国富光启股权质押予平盛国
际。
    截至本公告日,双方未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未来亦不会进行股权转让。


       三、交易终止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各方确认如下:
    (一)关于核算基准日
    各方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终止日”)为核算基准日。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退还
    锦泉投资已向公司返还已受让的全部标的资产。同时,公司已将标的资产质
押予平盛国际。
    同时,经公司与平盛国际协商一致,焰石基金所持有国富光启 27.71%股权
继续质押予平盛国际,为公司向平盛国际退还全部转让款项事宜提供增信担保。
待公司向平盛国际退还全部款项后,平盛国际将解除对国富光启的股权质押。
    (三)关于转让款项的退还
    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尽快,但在任何情况下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
平盛国际返还全部相关款项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四)关于委托运营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委托运营协议》及其项下托管运营终止。自 2020
年 5 月 31 日起,因标的资产所产生的收入、费用以及增值利益,归属于公司。
    (五)关于资金占用费
    公司应就已收到的全部款项自 2020 年 5 月 31 日起按照年利率 10%向平盛国
际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将相应款项及资金占用费支付给平
盛国际之日止。
    (六)关于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因数据中心标的资产转让事项已经终止,公司无法在 2020 年度确认当期
资产处置收益,因此公司已确认的资产处置收益需要在 2020 年度调整冲回。
    公司已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确认此项资产处置收益约 3.13 亿元,扣除
企业所得税影响因素后,此项资产处置的净利润约为 2.67 亿元;已于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中,确认此项资产处置收益约 13.41 亿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因素
后,此项资产处置的净利润约为 11.32 亿元。因此,2020 年度,公司预计将减
少本期资产处置收益约 11.32 亿元。
    2、因数据中心标的资产的委托运营事项已经终止,根据协议约定,自 2020
年 5 月 31 日起,因标的资产所产生的收入、费用以及增值利益,归属于公司。
据此,就此事项,2020 年度公司预计净利润将增加约 1.34 亿元。
    最终影响数据以经公司年度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平盛国际及锦泉投资已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
经各方友好协商,现各方终止本次数据中心标的资产转让及数据中心委托运营事
项。公司应在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平盛国际相应返还全部款项及资金占
用费。公司具有在约定时间内偿还债务的义务,并且存在一定的还款压力及风险。
    2、因本次数据中心标的资产转让事项终止,公司无法在 2020 年度确认此项
资产处置收益,因此公司已确认的资产处置收益需要在 2020 年度调整冲回,预
计 2020 年度公司将减少本期资产处置收益约 11.32 亿元。最终影响数据以经公
司年度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