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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博士:鹏博士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0 年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履行了诚信勤勉的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刘巍先生、张强先生、何云先生,履历
情况如下:

    刘巍先生:法学硕士。曾任四川省党校编辑、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山东三株药业法律顾问。1999 年 7 月至 2020 年,任四川益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2003 年 6 月至 2009 年 5 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四川昇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张强先生:本科学历,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曾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都市委副主任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曾任中国成
都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等职。现任成都市政协常委,现任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等高校客座教授;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帝欧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云先生: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四川师范大学学术委员
会委员、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政府审计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产
业融合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委会委员,四川省正高
级经济师评委会委员。兼任上市公司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
青松建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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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任职期间以上会议我们均按时出
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报告期内,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以上会议
我们均按时出席,并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进行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
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
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3、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动态。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
时进行提供,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要求,有
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含对子公司)。并且公司按照《公司
章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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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批
程序,认真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另外,独立董事提出的有关强化公司内部管理、
公司为境外美元债提供跨境担保及其展期事宜的合规性等问题,公司都积极采纳
了我们的意见或建议,并在与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后及时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汇
报和回复。

    3、独立董事提名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人员的提名进行了审核,被提名人具有
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专业的职业水准和业务能力,
并且能够客观、公正的进行审计,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5、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因此,公司 2019
年度不满足《公司章程》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
战略规划,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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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
范健康。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健全及运行情况。

    我们在事关公司内部管理、重大决策、大额资金支付等方面均向公司提出了
进一步的规范化意见,并得到了公司的积极回应。公司2020年度签订的部分项目
投资及代建合同,因合作方未履约、终端客户对服务商的要求、合同进展未达预
期等原因,分别于2020年、2021年终(中)止合作,并收回了相关款项。以上事
项反映出公司在合作前期尽调、供应商的选择、投资效率、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
明显不足。公司识别出了上述重大缺陷,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且在持续改进中。

    9、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带“强调事项段”中的情况均加以了
关注。我们认为:会计师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针对强调事项,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
明,我们认为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希望公司积极落实,努力
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另外,针对有关事项的合
规性、真实性、有效性、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等,我们均与公司和审计机构进行了
积极有效的沟通,高度重视对外投资、资产交易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分析,
防范资金占用风险。

    针对强调事项,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明,希望公司积极落实,努力提高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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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专业委员会对各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重点

关注,严格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勤勉、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

    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以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为原则,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
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关注了公司信息披露及资本市场舆论环境,与公司保持密
切的沟通,并积极参与了公司调研工作,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责。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以
及财务状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
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
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刘巍、张强、何云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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