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峰赋科技有限公 司转让其所持有的昆山坤汇网络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我们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 动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公平,价 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巍、张强、何云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