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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博士: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2021-09-04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或“公司”)已对
所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有关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鹏博士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通过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的审核。鹏博士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0 号)。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作为鹏博士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
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
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
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就公司前次报送会后事项日(2021 年 5 月 8
日)至本文件签署日期间涉及的会后事项逐项自查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发生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

    公司中期报告未经审计,不存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

    2、公司没有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1-2-1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253.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8.29%;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 2,836.3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20%。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
响的人员变化。

    公司副总经理高江先生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高江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发行人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非公开发行
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川财证券、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四川华信分别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和会计师。经办发行人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发生变更。

    1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做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
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就公司前次报送会后事项日(2021 年 5 月 8 日)至本文件签署

                                   1-2-2
日,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
监管函[2008]257 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
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等文件所述
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
事项发生,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的其他有关事项。

    特此承诺。




                                  1-2-3
(此页无正文,为《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   军               许奇志




    保荐机构董事长:
                                 金树成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