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鹏博士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回复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 鹏博士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 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
服中心行权函(【2023】23 号),就近期公司公告拟为参股公司鹏博士数字产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数投”)按 49%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14,7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投服中心对本次担保涉及的反担保事项及被担保
公司的偿债能力问题尚存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提出问题。
自收到《股东质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针对上述问题对担保相关条款进
行核查,现就《股东质询函》所提问题及建议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反担保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开信息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28%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杨学平。同时,你公司在本次公告中披露
公司董事杨学平和崔航同时担任被担保人鹏数投的董事,本次担保事项不设反
担保。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未提供反担保的原因,公司做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答复:
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鹏数投按 49%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14,7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被担保人鹏数投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
其 49%股权,公司为鹏数投融资需要所提供的担保比例未超过公司的持股比例。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同时担任鹏数投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鹏数投将为
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问题二:关于被担保方偿债能力问题
根据你公司披露信息:“被担保人鹏数投成立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目前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鹏数投本次拟融资不超过 3 亿元,用
于相关主营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计划于 2023 年上半年开工,2024 年上半
年竣工,项目建成后被担保人将通过对外销售以实现收入,预计可获得稳定收
益。”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被担保方鹏数投的盈利模式,并结合在手订单等情况说
明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款的履约能力的合理性。
答复:
被担保方鹏数投未来将依托公司与青岛海洋科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
双边优势,建设青岛蓝谷算力中心,努力成为国家级城市算力网络新样板。目前,
由新兴技术、应用、场景带来的数据量持续增长,各行各业对算力和网络的需求
迫切。面对不断倍增的算力和网络需求,被担保方计划建设算力节点及算力网络,
项目建成后通过算力网络向客户提供从基础设施、算力服务以及各类基于算力的
服务解决方案,从而实现盈利。
由于鹏数投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成立,成立时间较短,实际业务尚未完全
开展,因此尚未签订任何合同及订单。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