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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鹏博士:鹏博士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2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鹏博

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积极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为何云先生、林楠女士、武惠忠先生,履
历情况如下:

    何云先生: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四川师范大学学术委员
会委员、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政府审计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产
业融合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委会委员,四川省正高
级经济师评委会委员。兼任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林楠女士:先后在成都电焊机研究所、深圳正阳投资公司、金通信托投资公
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工作;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川财证券经纪有限
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5 年 1 月至 2011 年 3 月,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
任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成都起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今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工作。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武惠忠先生:曾先后在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科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友
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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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大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何云                  14     14       14            0      0      否                    6
林楠                  14     14       14            0      0      否                    6
武惠忠                14     14       14            0      0      否                    6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出席了会

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

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

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同时,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及投资战略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相关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

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

       2、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公司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

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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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

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2 年度的
审计机构,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事项

    ( 1 ) 根 据 公司 经 营战 略 调 整 需 要, 公 司全 资 子 公 司 Dr.Peng Holding
HongKong Limited 下属控股子公司 PLD Holdings Limited 转让所持有的 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 Co., Limited(太平洋光缆数据通讯有限公司)的 100%
股权,本次交易的基础对价为 1.6 亿美元。

    (2)基于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公司转让子公司深圳鹏博士云科技有限公司
的 100%股权,转让价格为 6.8 亿元人民币。

    上述交易中,公司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
方法选取得当。上述交易均为市场化出售,交易定价由交易各方经过协商确定,
所涉交易标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孙向东先生、陈刚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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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且所有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关于解聘并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解聘王鹏先生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徐战岗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相关任职
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所有提名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基本原则为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因此,公司 2021 年度
不满足《公司章程》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非标意见的事项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事务所”)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并持续关注及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该保留意
见涉及的相关事项,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华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否定意见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1)我们尊重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意华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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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对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专项说明。2)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否
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予以高度重视,督促公司积极采取相应的整改
措施,尽快消除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及其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控股子公司借款的事项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下属子公司 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
Co.,Limited(太平洋光缆数据通讯有限公司)对 Fountain I Limited 的票据借款
及相应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至 Fountain I Limited 指定银行账户的金额为
准。本次偿还控股子公司的票据借款及相应利息,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9、关于延长境外子公司在境外所发行债券期限并继续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延长境外子公司在境外所发行债券期限,并继续由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
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其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

    10、关于公司债券购回基本方案的事项

    结合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决议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公司
发行的“17 鹏博债”、“18 鹏博债”进行购回,购回价格均为 75 元/张(含息含
税)。本次债券购回面向所有投资者,债券购回方式为现金购回。公司本次债券
购回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
题解答》等规定。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购回公司债券合法、合规,并具备必要性及可行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1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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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已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13、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2022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督促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应披露信息。独立董事对规定信息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14、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华信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后,认为内
部控制存在部分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了有效解决涉及的相
关问题,独立董事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内控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运作,加快落实
整改,使内控体系更加完整、合理及有效,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公司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
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其股
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15、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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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各分属领域的事项进

行重点关注,严格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勤勉、忠实履行各自职。独立董事

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开展工作,认真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
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
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保持优良工作作风,不断学习监管部门最新的
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家作用,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云、林楠、武惠忠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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