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投资:关于转让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43.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01
股票代码:600805 股票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2018-052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内蒙古西蒙
悦达能源有限公司 43.7%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它事项
本次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
蒙悦达公司”)43.7%股权转让给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
达集团”),交易价格 41,955.00 万元。
悦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派出董事王连春、
祁广亚、徐兆军、李志军、王晨澜回避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悦达集团为盐城市国资委属下国有独资企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10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连春。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制
造、煤矿经营、公路投资、电力投资、农业装备制造、环保专用车制
造、纺织服装制造、商贸连锁、房地产开发、物流、金融服务、现代
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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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悦达集团资产总额 666.48 亿元,所有
者权益 112.71 亿元。2018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2.95 亿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西蒙悦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贾志光,注册资本:48,000 万
元,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23 日,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
召镇,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与销售。
2、资产介绍
西蒙悦达公司拥有乌兰渠及电力满都拉两个煤矿,两煤矿直线距
离约 1.5 公里。
(1)乌兰渠煤矿简介。乌兰渠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
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矿区范围由 14 个拐点圈定,井田面积 8.5569 平
方公里,开采深度由 1348 米至 1212 米标高,设计产能 60 万吨/年,
目前为露天开采方式,预计 2021 年,乌兰渠煤矿转入井巷开采。2006
年 9 月份,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核定目前可开采矿产
保有资源含量为 5542 万吨。2007 年 12 月 29 日,煤矿全面接受了内
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煤炭、安全、国土、水利、水保、
环保和林业等各级主管部门联合技改验收,并顺利获得通过。目前,
乌兰渠煤炭煤矿各项证照齐全、有效,为正常合法生产矿井。
(2)电力满都拉煤矿简介。电力满都拉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
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矿区范围由 20 个拐点圈定,井田面积
8.015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 1375 米至 1230 米标高,设计产能 120
万吨/年,目前为地下开采方式。
矿井于 2007 年开始建设,2011 年完成 120 吨/年产技改。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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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斜井—平硐开拓方式,布置主斜井、副平硐和回风斜井三个井筒。
主斜井装备带宽 1000mm 的带式输送机,担负全矿的煤炭提升任务,
作为进风井兼安全出口,副平硐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方式,担负矿井
下放材料、提矸、提升人员等辅助运输任务,为矿井的进风井及安全
出口。回风斜井担负全矿回风任务兼做矿井安全出口。
3、西蒙悦达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6-12-31 2017-12-31 2018-6-30
资产总计 118,557.86 114,337.66 120,329.57 121,649.87
净资产 67,302.76 59,795.87 59,820.86 67,551.34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7.46 3,311.89 21,329.46 30,901.17
净利润 -5,529.53 -7,506.90 24.99 4,294.57
4、资产评估
经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报告(苏华评报字(2018)第
357 号,评估结论为: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经评估,
西蒙悦达公司 43.7%股权在基准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41,955 万元。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及支付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成交
价以评估价格为依据。
五、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本公司 乙方:悦达集团
1、双方同意按照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悦达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 43.7%股权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8)第 357 号)中列明的目标公
司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41,955.00 万元(大写:
人民币肆亿壹仟玖佰伍拾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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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同意,乙方应于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后 10 日内将
股权转让价款中的 21,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即 20,955.00 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亿零玖佰伍拾伍万元整),乙方应于标的股权转让
工商变更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乙方须将有关
的划款凭据及时传真给甲方。
3、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完成与标的股权过户
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促使目标公司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提供必要的条件。
4、双方同意,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
割日)产生的损益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5、本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
起成立,自下述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1)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甲方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2)乙方已履行所有批准程序并获得批准。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公司与悦达集团在煤炭业务上存在
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有利于公司去除非主业产业,集中精力做好智
能制造及汽车等相关产业。本次交易,公司可获得投资收益 11,300.53
万元。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2、本次交易定价以经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后的价值
为依据,交易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3、同意董事会对本项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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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转让西蒙悦达公司 43.7%股权给悦达集团,该关联交易事
项的相关资料齐全,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
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议时,关联董事王连春、祁广亚、徐兆军、李志军、王晨澜应回避表
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双方取得必要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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