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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0年6月)2010-06-0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司股票挂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安徽证监局《关于加强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承担

    内幕信息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董事会秘书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告、备案等)。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定义的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按照相关规定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网站进行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要影响;

    (三)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计提、转回大额资产减值2

    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其他事项;

    (四)决定进行重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重大购置财产或对外

    提供重大担保;

    (五)发生重大债务或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

    生大额赔偿责任,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六)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

    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七)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八)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九)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一)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

    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或三

    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

    (十三)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重整、和解、申请

    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十四)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

    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

    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十六)董事会就发行新股等再融资方案或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

    关决议;

    (十七)公司利润分配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八)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3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预计股东权益为负值;

    (二十一)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议案、监事会议案;

    (二十二)涉及公司定期报告的重要信息;

    (二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挂牌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内幕信息涉及具体金额或比例的,比照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

    股票挂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

    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外部信息使用人;

    (五)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六)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士。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告

    第六条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

    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

    情况,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

    查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

    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

    息知情人姓名(或名称)、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或企业代4

    码)、证券帐户、与上市公司关系、知悉内幕信息时间、内幕信息所

    处阶段、因何原因获悉内幕信息等。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告采取一事一报方式,即每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仅涉及一

    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相关情况应分别报送。

    获悉公司任何内幕信息的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立即填写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于两个交易日内交给董事会秘书室。

    第九条 公司有关部门应组织定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在定期内幕信息知情人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两

    个交易日内,将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报董事会秘书室。

    临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由公司涉及临时内幕信息事宜的

    牵头部门负责。

    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外部使用人的,公司有关部门或单位、控股子

    公司在报送相关信息时,必须同时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交《内幕信息

    保密提示函》,告之其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须立即按规定填写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然后,该部门或单位、控股子公司

    在报送相关信息起两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

    报董事会秘书室。

    第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

    表》的填写必须清晰、完整;董事会秘书室可以根据有关方面规定或

    要求,提请内幕信息知情人或者负责登记工作的有关部门或单位、控

    股子公司,提供或补充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对于涉及公司的并购、重组、发行证券、重大合同

    签署、合并、分立、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定期报告、分配方案、重

    要人事任免等可能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公司应在内幕

    信息公开披露后5 个交易日内,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将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有权部门备案。5

    若上述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后公司股价存在异常波动,公司应按

    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

    系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帐户等相关资料同时报有权部门备

    案。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有关部门、

    单位、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支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

    告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资料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中

    介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

    人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资料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五章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

    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的

    同时,应签署《内幕信息保密承诺书》,公司有关部门、单位、控股

    子公司应将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

    总表》一起在两个交易日内报董事会秘书室。董事会秘书室应妥善保

    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和《内

    幕信息保密承诺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 年,接受有关证券监管机构

    的随时查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

    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七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获得内幕信息后至信息公开6

    披露前,不得泄漏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配合他人

    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产品。

    第十八条 除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股票挂牌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必须报送之外,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外部单位不得滥用权利要

    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十九条 内幕信息公开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

    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

    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内幕

    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

    调阅、拷贝。

    第二十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

    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独立的

    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

    第二十一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

    约束。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遭受经

    济或名誉损失的,甚至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者在社会上

    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对于情节

    严重的,本公司将报告有关监管部门或司法部门,主张公司合法权益,

    惩治违规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挂牌证券交易所另有处分规定的可以合并

    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7

    行查询并形成书面记录,有权对违法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问责

    和依法处置相关收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

    管机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

    3、内幕信息保密承诺书

    4、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8

    附件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A 股简称:马钢股份 A 股代码:600808;H 股简称:马鞍山钢铁 H 股代码:323)

    内幕信息所涉事项(注1):

    序号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称(个人填姓名)

    所在单位/部门 职务/岗位

    企业代码(个人填

    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

    与上市公司

    关系

    知悉内幕

    信息时间

    内幕信息

    所处阶段

    因何原因获

    悉内幕信息

    注2 注2 注3 注4 注5 注6 注7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内幕信息登记报告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

    分别报送备案。

    注2、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法人时不需填写。

    注3、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市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开立的证券帐户号码。

    注4、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单位的,填写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其他等;为个人的,填写所属单位

    部门、职务及是否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注5、知悉内幕信息时间即内幕信息知情人实际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注6、知悉内幕信息时所处阶段,填写商议(筹划)、签订合同、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董事会决议等。

    注7、填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9

    附件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

    (A 股简称:马钢股份 A 股代码:600808;H 股简称:马鞍山钢铁 H 股代码:323)

    内幕信息所涉事项(注1):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内幕信息知情人

    单位名称或姓名

    所在单位/部门 职务/岗位

    企业代码(个人

    填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

    与上市公

    司关系

    知悉内幕

    信息时间

    内幕信息

    所处阶段

    因何原因获

    悉内幕信息

    签署承诺

    书时间

    注2 注2 注3 注4 注5 注6 注7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注1、内幕信息登记报告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即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不同内幕信息涉及的知情人名单应

    分别报送备案。

    注2、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法人时不需填写。

    注3、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市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开立的证券帐户号码。

    注4、内幕信息知情人为单位的,填写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其他等;为个人的,填写所属单位

    部门、职务及是否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注5、知悉内幕信息时间即内幕信息知情人实际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注6、知悉内幕信息时所处阶段,填写商议(筹划)、签订合同、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董事会决议等。

    注7、填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10

    附件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承诺书

    因工作原因,本人(本单位) (请用正楷填写),

    了解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

    (请填写信息所涉事项)。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等相关规定,上述信息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网站进

    行公开披露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本人(本单位)作为内幕信息知

    情人,现作以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公司基本制度的相关规

    定。

    二、对于所了解的内幕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绝不泄露该内幕信息。

    三、严格按规定传递、保存和销毁相关涉密文档,如因过失导致

    内幕信息泄露或者可能发生泄露,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司,并采取一切

    必要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扩散。

    四、本人(本单位)绝不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

    证券;本人绝不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谋取私利。

    五、保密义务期限:自本人(本单位)获知相关内幕信息起,至

    公司就该等内幕信息进行公开披露止。11

    六、本人(本单位)在保密义务期限内因主观或者过失导致内幕

    信息泄露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公司、本人所在部门或单位(本单位要求提

    供内幕信息的部门)、本人(本单位)各留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承诺人:

    年 月 日12

    附件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提示函

    尊敬的 (填写外部单位名称):

    本公司此次向贵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涉及公司尚未披露的内幕

    信息,现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提示如下:

    1、贵单位以及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为公司内

    幕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应填写《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汇总表》,

    签署《内幕信息保密承诺书》;本公司已将其作为公司内幕知情人登

    记备案,接受有关证券监管机构的随时查询。

    2、在公司相关信息未披露前,请贵单位以及相关人员不在公开

    文件、网站或其他公开媒体上使用该等信息,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泄漏该等信息,不利用该等信息进行任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本公司

    证券交易价格,不得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产品。

    3、贵单位以及获得本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如发现因保密不当

    致使所报送的内幕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此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