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2011-04-28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0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9时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 2 号马钢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订于 20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9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
2 号马钢宾馆以现场方式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10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10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 201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
事会在 2010 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6、审议及批准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
特别决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会议对本议案及本议案的第(1)
至第(9)条均逐项审议及表决);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
公司融资成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比较
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具体
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
(2)向公司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 A 股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
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
体事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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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
上述范围内确定。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
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
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
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
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
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
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
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B、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
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
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C、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D、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E、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F、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一名公司董事为本次发行的获授
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在股
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作出的进一步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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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就章程修订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办
理其它有关事宜。
向股东大会汇报事项:
9、听取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凡于 2011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 2011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
在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
四、登记方法(H 股股东另行通知)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
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
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
2011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二)9:00-12:00,13:00-17: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红云女士 徐亚彦先生
电话:0555-2888158
传真:0555-288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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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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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委托大会主席,或委
任 (附注 1)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 时整于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 2 号马钢宾馆
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并依照下列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指示,则由本
人/本公司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注 2) 反对(附注 2)
1.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10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10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 201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
5.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11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 2010 年基础
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6.审议及批准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
特别决议案 赞成(附注 2) 反对(附注 2)
7. 逐项审议及批准本议案及以下每项关于发
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用途
(5)上市场所
(6)担保条款
(7)决议的有效期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9)偿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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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及批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修订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依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就章程修订作适当的文字
修改及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名(附注 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附注 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附注 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附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或」之
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
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
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 号;如欲投票
反对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
行酌情投票。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
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
则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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