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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马钢股份: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2-03-2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在2011 年度工作中,独立勤勉、诚信履职,依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11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 董事会履职情况
    我们三位独立董事,自2011年8月31日股东大会选举任
职之日起,均能坚守候选时的声明和承诺,审慎认真地行使
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
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坚持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
求履行职责。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11年共召开1次会议,全体
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席秦同洲先生主持,会议主
要内容是:审阅公司2011年未经审计的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相关财务报告编报规则
的要求,并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疏漏。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1年,我们充分运用各自专长,认真研究和审阅公司
提供的资料,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讨论,就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的意
见。
    四、2011年度报表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并与审计会计师举行单独会议,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地反映公司情况。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对公司的各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
项提出异议。
    2011年,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
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的判断
和决策,为公司各方面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2年,
我们将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继续独
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秦同洲 杨亚达 胡达文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