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2-03-2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
和维护充分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
防范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
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我公司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 苏鉴钢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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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
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
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
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体系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2009年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基本规范》和配套的《应
用指引》、《评价指引》等有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已有的管理制度文件及公司运营模式特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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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以下简称《内部控
制手册》)。《内部控制手册》涵盖了发展战略、风险评估、内部环
境、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6个公司层面的控制流程和
财务报告、采购管理、对子公司的控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费用管
理、筹资管理、存货管理、担保管理、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关联交
易、人力资源、合同管理、生产制造流程、无形资产、销售管理、研
发管理、衍生工具、业务外包、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等22
个业务层面的控制流程。整部内部控制手册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公司2010年及2011年根据《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修改以及
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职能的调整、业务流程的变化,全面修订完善了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完成了《内部控制手册》换版升级工作。
公司 2010 年制订并发布《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
法》,将各类风险分类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
合规风险及舞弊风险,分别归口到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各部门(单
位)负责本部门(单位)所管理业务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工作,建
立本部门(单位)相关重大风险的预警、报告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
风险管理的自我评估与改进工作,保持风险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和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公司“风险数据
库”。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情况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有效实施情况。
公司授权审计部组织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有序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审计部定期向董事会及其审核委员会汇报内控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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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1年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开展 2010 年内控缺陷整改、跟踪验证工作。
针对内控自评及内控测试发现的 24 项内控缺陷,由公司内控办
牵头,组织对所有的内控缺陷进行评价,提出整改建议,由责任部门
制定整改措施,编制《内控缺陷汇总及整改措施》,内控办对缺陷整
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
2、组织各单位对本单位内控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并由审计部开
展 2011 年内控测试工作。
公司2011年10月末下发通知,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以《内部控
制手册》为依据,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
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符合性测试,并委
托技术质量部开展了信息系统的测试。
3、梳理完善内控体系流程。
根据内控体系的运行以及公司职能、机构的变化情况,修订完善
了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图。
4、组织开展 2011 年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要求,
内控办于2011年底针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评估、合并/收购/撤出、合
规报告、外包、资金管理等13大类443个风险点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
相关部门与单位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
5、强化控制措施,完善内控制度。
第一:为保证外购废钢的质量,建立了废钢质量抽检管理制度。
为提高外购废钢实物质量,公司有关部门牵头成立了废钢抽检联
合工作组,对废钢实行不定时动态随机抽检,很大程度上减少和杜绝
了废钢供应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公司外购废钢的质量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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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提升。
第二:实施了公司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
损失和漏洞。
第三:2011 年共制订和完善了《检修项目立项评审和完工后评
估管理办法》、《基建技改工程禁止转包挂户违规分包管理的实施细
则》《预付帐款管理办法》、《对外出具保函业务的管理办法》等多项
内控制度。这些制度的修订,强化了控制措施,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
度体系。
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已聘请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
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1年,公司授权审计部组织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有
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小组成员由审计部工作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
评价小组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
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包括
组织实施自我评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在评价过程中,
评价小组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编制完成的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对外披露。
评价时间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依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内部控制
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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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
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以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生产经营控制、财务管理控
制、信息披露控制等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其主要工作程序为:制定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计划;下发自评通知,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以《内部控
制手册》为依据,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
告;内控办汇总各部门及单位的自评报告;审计部、技术质量部牵头
对《内部控制手册》的运行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内控办汇总和分析自评和测试发现的缺陷及提出的整改建议,监督各
部门及单位进行整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并持续根
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修订和更新《内部控制手册》;内控办编制并修订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规定的决策程序
和审批程序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进入公司 ERP 系统截屏取证、询问、现
场观察、文档检查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
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
评价工作底稿包括自评工作底稿、测试工作底稿、整改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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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及获取的相关证据。
七、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点、风险水平等因素,
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及程序。
(一)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分类 缺陷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缺陷导致损失的潜在程度
重大缺陷 高 及 高
高 或 中
重要缺陷 中 或 高
中 及 中
低 及 低
一般缺陷 中 或 低
低 或 中
缺陷导致潜在损失的可能性评级标准:
高——属于内部控制活动的缺失且没有补偿性控制存在,且对公
司各业务/子公司有着广泛的影响。
中——属于内部控制活动的缺失且没有补偿性控制存在,但仅对
公司某业务/某子分公司存在有限影响。
低——内部控制活动缺失但存在部分的补偿性控制活动或仅对
某业务/某子公司存在有限影响。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程序
步骤 1:识别缺陷。
步骤 2:了解和评估缺陷。
步骤 3:评估缺陷导致的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步骤 4:识别补偿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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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5:评估错报的潜在程度。
步骤 6:与其他缺陷一同进行评估。
步骤 7:确定缺陷类型。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和程序,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
期限内存在重大缺陷。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
况,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
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的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董事长:苏鉴钢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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