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关于同意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2012-10-08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
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简称“董事
会”)于2012年9月25日发出公告,披露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鞍山马
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物流公司”)因与供货商发生贸易纠纷,
为追讨供货商所欠货物或资金,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 “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立案审理。
物流公司在从事钢材贸易中,由于上游供货商违约不履行到期合
同,拖欠货物或资金,给物流公司带来巨大风险,同时也造成物流公
司对下游客户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形成债务达人民币 65037 万元。截
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物流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 99851 万元,负债总
额为 72579 万元。负债总额中的预收及应付账款和借款,绝大部分为
到期债务。在应收货物或账款尚未全额给付或清欠的情况下,物流公
司已无清偿能力。
物流公司近期正全力配合法院追债,同时就贸易纠纷积极与有关
债权人沟通协商。为处理好相关纠纷及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物流公司
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报告,物流公司决定向法院申请
重整,期望在法院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获得一个双方
都能接受的方案,并使物流公司得以存续和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2 年 10 月 8 日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同意
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在法院主导下开展重整有关工作。
本公司责成物流公司继续积极有效地追债,并且及时报告有关重
大情况。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时披露法院对物流公司重整的重大进展情况。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8日